第851章有点后悔了!
第851章有点后悔了!(第3/5页)
音录像后,再去一趟治安局『拿』陆北的手机。
「收到....」
一发送成功,赵毅立马便回了信息过来。
..........
皖省宿州市丶砀山县。
靠近城西法庭200米不到,一处3间4层的独立民房,就是曹朗所在的律所办公楼。
自从看到金胜的回覆后,他心里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有点没底。
按理说,这都超过3天了,朱家人竟然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
至于金胜会不会骗他......曹朗倒是没有怀疑过这一点。
但凡脑子正常的,一般都不会这么干!
谅解书没签,30万还没给,阳奉阴违......把事情搞的复杂化,没必要吗?
金胜只是委托代理律师,又不是受害者本人。
安安稳稳收了赔偿,快速拿到律师费才是最好的结果。
所以.....只剩下了两种可能性。
第一,朱越家人打算等一等,等到彭家兄妹真正完成赔偿,拿到谅解书后,看看能不能『取保』出来,他们再根据情况来动手处理。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取保候审的核心,是判断『采取该措施,是否会导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而非单纯的主犯丶从犯身份来决定。
因此,在主犯因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而被取保,而从犯因不符合条件仍被羁押的情况下,是完全有可能,且有实际例子的。
这样一来也有好处。
那就是朱越家人可以根据『彭家』兄妹的具体赔偿金额,来确认受害人的心理预期,不多花一毛钱。
第二,眼下还是侦查阶段。
反正案件的性质不严重,他们乾脆等到移送审查起诉阶段,在查看完全部案件卷宗后,再来制定应对策略。
一个从犯应该承担的责任是多少,需要赔偿多少钱,得结合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丶过错程度丶因果关系....等,来综合考量的。
等责任份额预估完成后,再去找受害人进行谈判,争取以最低的金额,换取谅解书。
这样一来,彭家也就失去了『追偿』的权利。
但无论哪一种......都对己方不利,对金胜有利啊!
「呼......」
曹朗整个人靠在椅子上,重重呼出一口浊气。
自己算了很多东西,唯独没有算到.....朱越家里人,宁愿便宜别人,也不愿意给彭家减轻负担。
这里面,说不定还存在着他们的埋怨。
彭珂跟朱越是男女朋友,事件的起因又是彭岩这个大舅哥......
如果不是他见色起意,彭珂也没有率先动手,就没有今天这个事情了。
所以朱越家里人有了想法....乾脆通过这个案子,将两人给拆散。
而因为赔偿的问题『闹翻』,无疑是一个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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