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9章管不了工资,那就只能走心了
第849章管不了工资,那就只能走心了(第2/5页)
入门费丶还是产品,全都不能退。」
「问,就是公司没有这个机制。」
「所以.....」金胜右手摊开示意了一下。
「结合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将『罪名的定性』,用四个问句来概括。」
「是否拥有真实丶有效的产品?」
「是不是以销售业绩来进行酬劳的计算?」
「有没有强制要求的入门费?」
「能否正常退货?」
张琴嘴巴微微张开,有些『恍然』的点了点头。
对于怎么处理案子,此刻她算是有了一个清晰的认知。
脑海里,甚至不自觉的开始代入案子的情况了。
金胜再次举起三根手指。
「第三点,模式之辩。」
「前两年闹很大的『明星百亿传销案』,你也应该听说过吧!」
张琴立即点了点头。
当初舆论闹的很大,热搜上挂了好几次。
普通人只是看热闹,而律师们....则是全都盯上了高昂的律师费。
最后,那对明星夫妻大手一挥,给19个涉案主体都单独配备了2名辩护律师,总共超过30多名律师参与了案子。
全是各个领域的知名律师。
合计费用支出,超过了7千多万。
「知道为什么,最后那对『夫妇』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因为人家聪明,做事之前就找了专业人士来设计整个环节,牢牢卡住了『组织层级达三级以上』这个刑事边界。」
「有实际产品,并且产品还具备『清洁丶保湿』的基础合规功效,又找药监局备案了『妆字号』。」
「另外,虽然给公司设定的奖金制度,会员等级,分为?了a1丶a2丶b1丶b2丶b3丶c1丶c2丶c3,八个级别?。」
「上线,可间接获取下线多层业绩返利,形成金字塔结构。」
「但法律上规定的『层级』,指?的是上下线发展关系的链条长度。」
「比如:a推b丶b推c丶c推d,即为4层。」
「而他们,去除掉了『d』这一环,再利用『真实商品销售业绩』来计酬丶返利。」
「这种模式,叫团队计酬型。」
「算是传销类案件中一个非常重要,但很多人都不一定能搞懂的『出罪』路径。」
「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团队计酬型的传销,不能作为『犯罪』处理。」
「就算涉及到了违法,那也只属于行政违法,不构成刑事犯罪?。」
张琴也是律师,自然懂两种违法之间的区别。
市场监督管理局,最多让人做不了生意,外加罚款。
可治安局一出手,那就得进去修身养性了。
短则三五载丶长则十几丶二十年,乃至一辈子。
这里用琼阿姨的一句经典台词来形容就非常合适了。
你失去的不过是一条腿,而紫菱失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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