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1章我们拒绝!
第801章我们拒绝!(第3/5页)
够的。
需要的证据有.....项炼的价值鉴定丶购买凭证丶店铺接待员证实丶指纹痕迹检测丶触碰dna检测丶沿途各处监控。
如果南宫墨所说的全部真实,那么李诚就一定集齐不了7颗『龙珠』,无法召唤神龙。
一旦硬着头皮提请批捕,检察署一定会标注这些『疑点』,退回补充侦查。
走到这一步,李诚就要麻爪了。
脑子有病才会把有利于『嫌疑人』的证据也收集上报,不现实!!
所以......他只能选择前面两条路。
而第一条,在金胜心里只有30%的概率。
原因是.....如果嫌疑人是?被『错误』刑事拘留,最终也因事实不清丶证据不足撤案,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那就符合《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有权申请国家赔偿。
当然,这里的重点是『错误』。
很多小夥伴会误解一个点.....【是不是只要37天一过,证据不足被放了,案子也撤销了,就能申请赔偿?】
金胜可以负责任的说.....那是你们想多了。
首先37天以内,叫刑事拘留阶段。
这个时候,只要有嫌疑就可以抓人。
比如:一个女的突然打电话报警,说自己被人给强j了。
蜀黍赶到现场,哪怕『男的』一直喊冤枉,那也可以进行刑拘。
这叫:被害人当场指认犯罪。
虽然事实暂时没搞清,但男的是不是有重大作案嫌疑。
那抓人就不存在对错啊!
总得查清事实真相吧!
而在南宫墨的案子中,一开始就存在事实不清丶证据不足的点。
门丶是姚芳这个所谓受害人开的。
人丶是她喊进去的。
花丶是她主动给的。
而项炼丶是追求者趁着情人节送的。
最后赃物被找到丶也是在花束里,并没在人的身上。
换句话说......南宫墨全程无接触。
在没有进行鉴定确认的情况下,他是不符合《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先行拘留』条件的。
既然都不符合了,那拘留就是个『错误』决定,完全符合赔偿法的相关规定了。
李诚现在选择第二点『取保候审』,也就不足为奇了。
先把案子给挂着,避开『赔偿』这个点。
等一年的期限一到,再用『证据不足』来结个案。
任谁都挑不出毛病。
南宫墨一个不懂法的聋哑人,能翻出什么浪花来。
这就是他打的如意算盘。
只可惜......靓仔金出马了。
10点20分。
闵行区虹桥路治安所。
金胜把车一停好下来,就看到了路边一棵大树下,已经在等着的季清风。
看到来人后,他立即喊了一声,顺势还举起了手臂示意。
「金律,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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