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8章陆志铭,OUT
第328章陆志铭,OUT(第2/2页)
..」
「哼.......」
陆志铭见状,伸出食指道:「第一,由我个人接取的案件,在我离开之时也会一并带走。」
「律所需要做好案件交接工作。」
带走一些案子,是为了更好丶更快的找到下家。
不说陆志铭资历在哪摆着,一个手里有案源,从顶级律所出来的合伙人律师,大小也算个香饽饽。
如果涉及的利益再大点,保证连大型律所都会下场『招揽』。
「第二:如果我的小组内有律师愿意跟我一起走的,律所需要无条件放行。」
至于带手底下人一起走,倒不用过多解释。
团队跟个人的意义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