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4章上哪儿说理去?
第904章上哪儿说理去?(第1/5页)
接下来,金胜开始心分二用,一边继续在电脑上开着庭审直播,一边从抽屉里,再次拿出了陆北这个案子的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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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出现了好玩的事情,那自己肯定也得做好万全准备。
知己知彼丶百战不殆。
老祖宗说的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临近下午5点,庭审接近了尾声。
由于几人全都在事前签了认罪认罚,法庭上也承认了联合设局坑害,用『贿买』的方式,引诱丶指使同案犯,违心改变供述,意图让『金胜』名誉扫地,并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在被告人自我陈述环节,一个个的,全都表示认罪丶后悔丶甘愿接受任何处罚,并对『金胜』这个未到现场的受害人,表达深刻的歉意......
态度那叫一个诚恳。
就是不知道,如果金胜今天真去了,秦彦跟陆志铭这两个『心眼』比针还要小的人,道心会不会破碎啊!
庭审中,还有另一个场面。
梅瑾华竟然作为了控方证人出庭,详细描述了她是怎么认识的陆志铭,怎么答应配合,拿了多少钱,干了什么事......
不过嘛,她身上可还背着另外一个案子。
一开始,她确实不了解陆志铭让她做的事,到底有什么目的,纯粹只是因为穷,收钱办事而已。
基本上只要说清楚,再退回这笔钱,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概率很高。
可她呢?
却见钱眼开,贪心作祟,在支付律师费这个环节中,偷偷昧下了10万块钱。
这就太牛了!
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
她清楚金胜这边报出的价格是20万,却对陆志铭说30万。
主观上,这叫.....明知真实报价,仍故意虚构更高价格,直接追求非法占有雇主多支付10万元的结果。
符合诈骗罪要求的直接故意,具备非法占有目的。
客观上,这叫.....实施了隐瞒真实价格的欺诈行为,让雇主陷入『总费用需要30万』的错误认识,基于此,才额外多支付了10万元。
行为人实际取得该财物,雇主遭受了10万元的财产损失,符合诈骗罪的完整行为链条。
10万的金额,属于『数额巨大』,量刑起步在3年。
不过今天她能以『证人』的身份一出场,那就释放出了一个信号。
检察署这边应该已经基于『退赃』,认罪认罚,积极配合...的基础上,给了她一个『缓刑』的建议。
对于这种顺手收拾的边角料,即便金胜看出门道来了,心里头也没有任何波澜。
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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