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宗罪5_第五卷恋童癖者_第二十五章县长日记
十宗罪5_第五卷恋童癖者_第二十五章县长日记(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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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c来我办公室,说是找到了一个女孩。
女孩只有12岁,真有些不忍心。心里的兽性还是蠢蠢欲动,火一般燃烧,压抑不住,12岁,多么美好的年龄。我担心女孩认出我来,因为毕竟我常常在电视上讲话。
c说可以搞到一种迷药,就是台湾阔少迷奸女明星用的那种。
这种药服用后,全身瘫软,会反抗,但是无力,会哭泣,但是无声,醒来后,什么都想不起来,没有记忆。
十四
出事了
,晚上,下药过多,那女孩死了……
现在,脑海一片空白,心慌得很。
十五
案发了,难道我要跑路了吗?我必须奋力一搏,背水一战。
一切都在我的掌控之中?!
十六
特案组来了,麻烦大了,不过c在公安局内部,应该有办法对付。
特案组的s真漂亮,她穿着一件西装裤,腿又细又长,腰瘦屁股翘,曲线性感,气质非凡,她是我见过的穿裤子最好看的女人,如果能干她一次感觉肯定很不错。
十七
日记不能再写下去了。
这日记应该烧掉,隐隐约约感觉要出事。
通过黄县长的日记可以看出这个案子的来龙去脉,以及他腐败**的生活。
我们详细地叙述一下此案的经过。
那天下午,糖宝儿模仿港台腔说:“爸比,爸比,我要喝奶奶。”
爸爸吼了一嗓子:“喝你妈个屁,锅里有面汤。”
糖宝儿闷闷不乐地去了网吧,当天傍晚,网吧发生了火灾,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网吧成了一片灰烬,隔壁的两户人家也有经济损失。网吧内所有人员都被带到公安局讯问,录取口供采集指纹,起火原因很快查明,糖宝儿上网时踩踏到桌后的电线,造成线路漏电,老化的电线燃烧导致火灾发生。
当时负责处理这起火灾事故的正是黄县长的外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的陈队长。
糖宝儿说:“我没有放火。”
陈队长说:“孩子,起火点就在你上网的电脑后面,你在笔录中说你的脚一直踩着桌后的那团电线,这是导致火灾发生的原因,你即使不是故意放火,也得承担责任。”
糖宝儿有些害怕,低头不语,用手指缠着衣角。
陈队长说:“你是未成年人,就算你没事,你爸妈作为监护人也得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可以起诉你爸妈,不赔钱的话,你爸妈就会坐牢。你呢,不仅会被学校开除,还会进少管所。”
糖宝儿说:“赔多少钱呀?”
陈队长说:“你家连一台电脑都买不起,要不你也不会到那黑网吧上网了。现在,网吧的电脑都被烧了,房子也被烧了,经济损失起码几十万。你家赔得起吗?赔不起,就得进监狱。”
糖宝儿小声哭了起来。
陈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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