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不是冤家不聚头
第二十三章不是冤家不聚头(第5/9页)
来,负责人也不让吴司远和易青,自己倒了一杯,喝得吁吁有声,悠然的说道:“然这样,你们两位可以再回去商量一下。我跟你讲,我们这个场地租不租真是无所谓哦,都是国家的资产嘛,又不是酒店。我跟你讲哦,你们不要误会,不是我要提你们的价哦,这个钱我个人是一分钱都不进口袋的哦。”
易青心说**你大爷,谁不知道北京这些奥运场馆全是包给承建商的,挂国家资产地牌子而已,这钱没进你的口袋,那全是狗叼去了?拿着国家的东西你来发财,要是换了两年前地易青,非半夜套个麻袋胖揍他一顿不可。
吴司远从香港来大陆工作也好几个年头了,跟很多寻演合作了少部电影,对大陆这套办事方法和各种禁忌也算相当了解了。在大陆,任何东西说不清道不明的,只要一抬出“上头”来,就万事大吉,而且这个“上头”是绝对不能碰能置疑的,也就是说,“上头”说的话,基本就没有我们这些“下头”的人说话的份了。
除非改剧本不拍这个场馆里的戏了,否则只能照这个价钱给他;即使现在改剧本,换一个场馆,比如换到体操馆或者某个球类馆,一来改剧本或者改拍摄方案以及再联系场地都需要时间,二来所有的道具服装都是按照原定剧本购置的,要是再改一遍,哪儿来的钱再去置办东西啊?
易青想来想去,虽然心有不甘,还是咬了咬牙,道:“那就签吧!二十五天,一天八千……那就是……”
没等易青心算出来,那位负责人道:“不对不对,不是二十五天,是十天。嘿嘿,十天,十天……”
“什么?”这下易青比刚才还要吃惊,简直措手不及,连忙道:“不是说到七月十五号才清场安检吗?”
“是啊,没错啊!”那位负责人慢条斯理的道:“就是到七月十五号。不过,另外有个《再恋2008》,剧组,租了我们从七月一号到七月十五号的场馆使用权,所以……”
易青再也按捺不住了,语气不善的瞪着他道:“你们怎么能这样,我们事先说好的,是我们先跟你们接洽的啊?这不是不守信用吗?”
“信用?”负责人笑道:“易寻,我看你还是太年轻了吧?你们一没签合约,二没付定金,怎么扯到信用上去了?人家可是六月初就跟我们签约了,而且一天租赁费可是一万块呢!”
这时吴司远也有点高兴了,道:“您这么说就不对了。没听说过跟国有资产场地签约还要事先付定金的,而且那个剧组七月份用场地,六月初就签约,还把我们的使用时间半中间截了,哪有这样做事情的,这不分明是摆我们一道,搞针对打擂台吗?”
易青最生气的也是这点,他们其实是照足了国内拍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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