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你到底还想不想要这个家
第106章你到底还想不想要这个家(第7/7页)
以及几份办案人员自己写的、互相印证的情况说明。
就凭这些东西,法院判了杨德福故意杀人罪,十五年有期徒刑。
案子判了之后,杨德福的哥哥杨德明一直在替他申诉。
杨德明是个老实巴交的庄稼人,初中没毕业,写东西也费劲,但他跑遍了能跑的地方。
他找到了一户人家的证词,案发当天下午,杨德福在他家帮忙修屋顶,从下午两点一直干到天黑,那户人家一家三口都能作证。
他还找到了镇上一个卖豆腐的小贩,说那天傍晚在村口见过一个陌生男人骑着摩托车往案发现场方向去,身形跟杨德福完全不一样。
这些材料杨德明一式三份,一份寄给了法院,一份寄给了检察院,一份寄到了市信访局。
法院的回复是“申诉理由不充分,不足以启动再审”。检察院的回复是“该案已生效判决,建议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只有信访局这边把材料收了进来,登记编号,然后塞进了档案盒里。
这一塞就是两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