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案现场,那些轰动全国的大案

第106章佘祥林冤案——8

加入书签 推荐本书

第106章佘祥林冤案——8(第2/3页)

最关键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

首先由公诉人当庭公诉陈述。

检察官先发言:

“本案被告人佘祥林,故意杀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案件民愤极大,恳请人民法院依法从重严惩,判处死刑!”

紧接着,轮到辩护律师发表辩护意见。

这名指派律师,是整场庭审中唯一保持清醒、敢于直面漏洞的人!

他条理清晰,当庭指出本案的漏洞:

“审判长、审判员,我方认为,本案证据严重不足,根本达不到定罪标准!”

“纵观全案,公诉机关出示的全部证据,通通都是间接证据!没有任何一份直接证据,可以证实佘祥林亲手杀人!”

“现有证据,仅仅只能证明两件事:第一,张在玉溺水死亡属实;第二,佘祥林存在婚内出轨、厌弃病妻的杀人动机。除此之外,无任何实际证据!”

“被告人当庭明确,所有有罪供述,均为刑讯逼供所得,并非真实意愿!”

“更关键的是,被告人先后作出四份完全不同、互相矛盾的作案口供!四种杀人方式、作案流程、全都不一样,公诉机关单方面选取其中一份定案,毫无法理依据,极度不合理!”

律师继续逐条驳斥,直击案件核心漏洞:

“口供供述,被告人杀人后烧毁死者衣物、销毁痕迹。但全案搜查、多次取证,没有找到一丝衣物灰烬、残片!”

“现有所有证据,均无法彻底排除怀疑!无法排除张在玉确实离家出走、在外遭遇他人杀害的可能性!因此,本案证据链断裂,依法应当疑罪从无!”

一番专业且犀利的辩护,彻底戳穿了这桩冤案的所有假象!

可面对律师的辩护,公诉机关只是简单辩驳道:

“被告人翻供毫无依据,纯属罪犯负隅顽抗、逃避死刑的狡辩,杀人事实客观存在,请法院不予采纳辩护意见!”

庭审辩论结束后,所有人都静待判决结果。

1994年10月13日,荆州中院当庭宣判一审结果!

“被告人佘祥林,犯故意杀人罪,犯罪事实成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死刑!

听到这四个字,佘祥林浑身冰凉,当庭表示不服,坚决提起上诉!

法官面无表情,淡淡告知:“你上诉与否,不影响流程。死刑案件,依法必须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最终结果以高院裁定为准。”

谁也没想到,在一审死刑判决落地之时,足以推翻全案的关键证据,早已被彻底封存!

还记得四处奔走寻人的佘母吗?

她手握天门姚岭村的良心证明、手握死者尚在人世的关键线索时,一审判决其实已经尘埃落定。

老太太不懂法律流程,拿着沉甸甸的证明材料,满心希望冲进公安局,交给办案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章节目录 下一页

小说推荐:那一天,月亮吞下整座城丧尸末世:别害怕我不是什么好人抱歉,合欢功法对女丧尸也有效反派娇雌勾勾手,顶级雄性当舔狗凡人逆天许太平紫阳真君全民玩家:我能夺取被动技公路求生,我有旅行餐车惊悚游戏降临后,我变成女巫了星际第一种植师战争系统在末世什么叫我缝的尸体都是大凶之物?渣魅魔想跑路,被疯批天使强制爱让你当收尸人,你直接解刨了前女友没钱上大学的我只能去屠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