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那三个字
第二十三章那三个字(第5/5页)
桌上有一样东西。
是那张复印件。
陶岚没有带走。
他把它拿起来,对折,收进包里。
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回头看了一眼那张桌子。
两把椅子。
一杯喝了一半的美式。
一杯喝空了的水。
那天晚上,方牧在白板上添了一行。
同一台机器,同一年,卖了两遍。
第一遍 2631 万(银行)。第二遍 4.1 万(他们自己)。
中间那三个字:无异议。
写完,他在下面写了一个日期。
4.9 陶岚签。
箱子上的数字是:
55 : 09 : 21 : 44
方牧坐在灯下,看着那一行。
他想起陶岚说的那句。
我要是不签,我就得找别的工作。找工作是三个月,入职是三个月。中间半年,我没有收入。半年,就是十九万二。
他把这句话在心里过了一遍。
然后他拿起笔,在白板最下面写了一行。
没有人威胁她。他们只是算准了那四千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