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十二点前有效
第六章十二点前有效(第5/6页)
底下抽出来,撕了。
撕成四片,又撕了一遍,撕成十六片。
撕完她把纸屑拢在一起,塞进信封里。
“这个你拿走。”她说。
“拿去哪儿。”
“还给那个林先生。”文嫂说,“你跟他说,前两页我留下了,第三页我还给他。”
方牧没动。
“文嫂,”他说,“你留着前两页,就等于收了他的钱。”
“我不收钱。”
“那是什么。”
“是证据。”文嫂说。
方牧愣了一下。
“这上面写着四月十六,写着四十七万三,写着弘盛公益。”文嫂说,“这些字是他自己写上去的,是他自己送过来的。”
她把手按在桌上。
“他今天来找我,这个事就发生了。”她说,“发生了,就得抄下来。”
方牧走了以后,文嫂打开本子。
她今天要抄的很多。
她抄了医院的名字——不认识的字照着画,画得歪歪扭扭。
她抄了周主任的名字,抄了四月十六,抄了四十七万三。
抄完她停住笔,想了一会儿,在后面添了三行:
今天有人来给我送钱。
钱是真钱,医院是真医院。
他不是来害我的。他是来买我的。
写完她看着这三行,又添了一句:
我没卖。
同一天晚上,十一点四十。
一间亮着灯的办公室。
林先生站在桌前打电话。
“没有。”
“她怎么说。”
“她把第三页撕了。”林先生说,“撕成十六片。前两页留下了。”
电话那头静了几秒。
“她说什么了吗。”
“她说了一句。”林先生说,“她让那个人带话回来——前两页她留下了,第三页还给我们。”
“还有呢。”
“没了。”
电话那头又静了几秒。
然后那边的人说:
“明天你不用去了。”
“那……接下来?”
“接下来不用我们催。”那个人说。
“什么意思。”
“意思是,”那个人说,“她既然留下了前两页,说明她懂了。一个懂了的人,比一个不懂的人难对付得多。”
林先生握着电话,没说话。
“你做得没错。”那个人说,“该说的都说了,一句违法的话都没说。”
“是。”
“那就这样。”
“钱总,”林先生说,“我有一句不该问的。”
“你问。”
“她一个不识字的女人,”林先生说,“她怎么看出第三页是刺的?”
电话那头静了很久。
久到林先生以为断了。
然后那边的人说了一句话。
“因为她吃过亏。”他说,“吃过亏的人,看纸看得比看人准。”
电话挂了。
钱正兴把手机放在桌上。
他站起来,走到窗边。窗外是陆家嘴的夜,灯一直排到很远。
他在窗前站了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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