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3章不要做到大恩如大仇,你就算成功了
第373章不要做到大恩如大仇,你就算成功了(第1/3页)
郑徽的动作很快。
她接完周开飞电话的第三天,一份顾问协议草案就发到了唐晓雨的邮箱,条款写得很规范,服务范围涵盖了投资建议、项目尽调、财务审计、投后管理等一整套流程。
报酬那一栏写的是“按年度管理资产总额的百分之零点五收取”。
“行,那按这个签。”唐晓雨没纠结,“周总那边我也跟他同步过了,他说你定就行。”
协议签完的当天下午,唐晓雨就把林嘉桦的方案发给了郑徽。
第二天上午,郑徽给唐晓雨回了一条消息:“可以投,估值合理,融资额度合理,但是股权占比过大,建议降低股权比例,融资不足部分,可以考虑以对赌的形式,以可转债的形式进行投入。”
郑徽的意见发过去之后,林嘉桦那边考虑了一天。
第二天下午,她回复了:接受调整方案。
接下来的谈判没有拖太久,双方都是有诚意的人,价格框架在大方向上已经达成了共识,剩下的只是具体条款的打磨。
郑徽代表开飞投资主导了这轮谈判,唐晓雨全程旁听,基本没有发表意见。
只在最后的关头,看着林嘉桦一脸可怜的样子,心软了一下,点头把债券的利率下调了150个基点。
郑徽也由得她任性,一年也就是差了22.5万,第一桩生意,友情价就友情价吧。
最终的条款敲定。
两家4s店的整体估值定为6000万,开飞投资以增资形式投入1500万,占股20%。与此同时,开飞投资以可转债的形式向林嘉桦的个人持股平台再提供1500万借款。
可转债的年利率定在5.7%,按年付息,期限三年。
转股条件设置了两条路径:如果林嘉桦在三年内能够实现协议约定的业绩指标,她有权选择到期还本付息,也可以在征得开飞投资同意后申请续债。
如果她选择续债,利率上浮至7.2%。
但如果经营业绩未达到约定指标,开飞投资有权要求将1500万可转债按“投前估值5000万”的折价条件强制转股。
一旦转股完成后,开飞投资在两家4s店项目上的合计持股比例将从20%上升至43%左右,成为几乎与林嘉桦平起平坐的第二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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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嘉桦把签好的合同从头到尾翻了两遍,才依依不舍地放在书桌的抽屉里。
锁好抽屉,她靠在椅背上,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三千万元,从今天起,她手里这两家店的命运,和开飞投资绑在一起了。
消息传到林嘉豪耳朵里的时候,他正在自己公司办公室里翻一份代理合同。
打电话来的是林国栋,语气平淡,只说了一句:“你妹那边搞定了,三千万。”
晚上回到家,林嘉桦已经坐在餐桌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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