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3章你的对手是男的
第603章你的对手是男的(第2/6页)
,门锁被打开。
所有人都愣了一下:香格里拉好歹是五星级连锁酒店,这么不专业?
你就敲了一次,不等客人回应,更不知道里面有没有人,你就开门?
万一客人在洗澡,更或是在做比较隐私的事情怎么办?
正诧异著,「吧嗒」一声,门被推开。
开门的服务员往后一闪,门外站著两个警察。
一男一女,两人进了房间,同时取出证件:「你好,我们是hd区紫竹院派出所的民警,哪位是冯莱恩?」
负责人愣了一下:「我是?」
「这是传唤证!」民警亮出一份文件,「有些情况需要了解,麻烦跟我们去一趟派出所。」
警察传唤,自己做什么了?
昨晚上招嫖被举报了?
正惊疑不定,林颐往前一步,横在中间:「对不起,我的当事人是外宾,你无权带走他。我是林颐律师,有什么问题,你可以向我询问!」
男警察愣了愣,露出一丝玩味的笑:这股味儿太正了。
「香港律师?」
林颐点点头:「对!」
「学过法律没有?」
当律师被人问「学过法没有」,和问她「能不能听懂人话」是一个意思————
林颐的眼中闪过一丝怒色:「当然!」
男警察板起了脸,声音冷了下来:「林律师,你既然学过法律,知不知道什么是传唤?
「,林颐愣了愣,随即「腾」的一下,脸红到了脖子根。
所谓的传唤证,即拘传令,指对于暂时不需要逮捕、拘留的嫌疑人,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讯问。
无关乎国籍,无关乎人种。说直白:公安怀疑你犯了法,才会出具传唤证。
林熙倒好,和警察扯什么外宾不外宾————怎么,外宾是你爹,犯了法不用负责,甚至是不能调查?
警察伸手一指:「不要妨碍我执行公务!」
林颐又羞又气,咬了咬牙,但还是退到了旁边。
男警察看了看那对夫妇:「郎庆祥,金玉珍?」
两人对视了一眼:「是我们!」
「麻烦配合!」
说著,警察又拿出两张传唤证。
看著三张传唤证,几个人反应了过来。
如果只传唤冯莱恩,那大概率是干了坏事:昨晚上他去三里屯,带了两个女的回来,一晚上就没消停。
但还传唤了郎庆祥和金玉珍,那就只有一个可能:因为那份手稿。
林颐又往前一步,刚要说什么,警察摆了摆:「有什么话,到所里说!放心,程序一样都少不了,肯定会告诉你们传唤的原因,以及依据————」
几人对视了一眼,林颐笑了一声:「去!」
传唤证具有强制性质,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人,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所以,必须要配合。
但林颐并不觉得,这三位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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