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不下去我就回娘家

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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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第1/2页)

而不俗,两对腕扣也刚刚好合适,长发被束成方便的马尾,最后戴上繁杂的银制发冠。

秦兆喜爱收集美丽发亮的事物。

这点不仅陈清叙知道,甚至整个江湖无人不知——毕竟他们魔教可是著了名的收弟子看脸。

甚至有传言戏称,这年头恶霸想要修魔,要做的第一件事不是买刀抢银,而是四处寻师整容,不然人魔教根本就看不上,顶多算个地痞流氓。

没错,这年头,做坏人也是能分个三六九等的。

可以说是十分侮辱恶霸了。

秦兆目光落在镜中那张素净冷然的脸上,笑意浓了几分,再抬手时,银光闪过,陈清叙的耳垂便多了两道细长的坠子。

样式极简,像是被拉长到极致的银水滴。

说起这原有的耳洞,还是因为陈清叙自小便是个出了名的臭脸,站着不动也会被误认为在挑衅,每日都有打不完的架。

作为大师兄的秦兆听闻此事,非但不急着处理师弟们水深火热的关系,反倒哄骗起陈清叙戴个耳坠,说是能改面相。

七岁的陈清叙那时还不明白,一个坠子能有多大用处?

但事实是效果十分显著,成功将他‘挑衅’的视线转化为了‘藐视’。看得一众弟子血吐三尺,火升八丈。

那看似是两条(昂贵的)耳坠,实则是在陈清叙那嚣张的脸上盖了个戳。

上头是秦兆亲笔的两个大字——我的。

“喜欢吗?”秦兆勾唇问道。

陈清叙对着镜子,脑袋微微一偏,银坠子便轻轻晃荡起来,亮闪闪的,着实有些惹眼。

陈清叙无所谓这些,乖乖嗯了一声:“喜欢。”

较真的话,那肯定是撒谎了的。

别说这耳坠了,衣服穿起来超过两件他就不喜欢了,全是累赘。

真让陈清叙喜欢的,估计得是一个麻袋掏五个洞出来——全身上下只用一块料子,占位小,穿脱快,方便,耐磨,好东西!

不过那种东西师兄一般简称为垃圾,见到了直接焚烧处理,他留在空间里的几件衣服大概就是遭此劫难,化作灰飞了。

唉,好歹也是花钱买的。

耳垂被指尖轻轻擦过,陈清叙被勾回了神。

秦兆似乎心情极好,反复拨弄着他的耳坠。

“我也很喜欢~”

陈清叙盯着镜中修长滚烫的手,隐约觉得...对方口中的喜欢,可能和自己理解的不太一样。

......

魔教教派除去暗月堂在内,还有许多据点,分别隐于市井各处,做着各种地下生意。

毕如靠出卖色相赚钱(顺便双修)的春风楼,犯卖信息和执行江湖追杀令的隐鸢阁,甚至还有为凡间民众办理丧事(据说能让其家属见死者魂魄最后一眼)的火爆服务。

简而言之,所有有辱斯文的生意,魔教这个歪门邪道都照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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