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法庭之上
第三十五章法庭之上(第3/3页)
。”
他把一个牛皮纸档案袋打开,从里面抽出一叠照片和一份体检报告。
“王盼盼入院伤情记录。江城第一医院出具,院长赵永刚签字,加盖医院公章。”
照片递到法官手里。
法官翻开第一张。
一个五岁女孩的背部。
新旧叠加的鞭痕从肩胛骨一直延伸到腰际。
最深的那道已经感染溃烂,边缘泛着暗紫色的坏死组织。
法官的手停了。
第二张。
脚踝近景。
铁链嵌入皮肉后留下的环形溃疡,创面深达筋膜层,能看到白色的结缔组织。
法官翻到第三张时把照片放下了。
摘下眼镜,揉了一下鼻梁。
陆择安站在法庭中央,把体检报告翻到某个标注了红色便签的页面。
“三根肋骨陈旧性畸形愈合。双耳鼓膜穿孔,永久性听力损伤。胃黏膜大面积糜烂。肝肾功能异常。全身体表创伤超过四十处。”
他合上报告。
“以上所有伤害,均发生在被监护人被其叔母李淑芬照管期间。李淑芬,正是本案申请人李有田的亲妹妹。”
法庭里没人说话了。
陆择安往前走了半步。
“申请人的亲妹妹,用铁链锁住一个五岁的孩子,用钢针缝她的嘴唇,用鞭子抽她的脊背,关在猪圈里喂发霉的馒头。”
“现在申请人站在法庭上,说要把这个孩子带回去照顾。”
他偏过头,视线扫过李有田。
李有田把脑袋缩下去了,两只手在桌下绞成一团。
“请问法庭,谁能保证历史不会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