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1章我就是要做名人
第821章我就是要做名人(第2/6页)
放在李某处,王效金什么时候需要什么时候拿走。考虑到王效金的儿子将来出国需要美金,李某提议将计提的好处费折算成美金,王效金表示同意。其后每年,李某都要将提成的具体数字告诉王效金,并数次提出要把钱给王效金。
据了解,从1998年到2006年12月,李某应该提给王效金的好处费共计55.19万美金。需要说明的是,该笔款项一直控制在李某手中,王效金从来没有“经手”一分一毫。其是否应纳入受贿范围,在庭审中引发了控辩双方的激烈争论。最终法庭如何定性,将对王效金量刑影响不小。
起诉书还载明,除李某以外,王效金还与多名古井经销商、代理商往来密切,对他们在古井酒供应、结账、新产品开发等方面提供大力支持,并因此屡屡获得“好处”。
对此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公开报道曾宣称,王效金一直注重“弯下腰来做生意”,为主要客户提供优质服务,而且处处不失人格,不涉“好处”,以此融通工商感情。
除白酒主业外,古井酒的包装材料采购、广告业务承揽,甚至房屋装修等每一个环节,都有行贿人为了感谢或者获得业务而向王效金行贿。时间从1991年10月持续到2007年3月间,而王效金无论是1万元还是数十万元都予以“笑纳”。
1997年初,时任深圳某印刷有限公司业务经理的戴某通过关系找到王效金,想做古井酒的包装业务。在王效金的安排下,当年上半年,深圳某公司开始为古井集团提供高档酒包装盒。1998年上半年的一天,该公司董事长张某和业务经理戴某来到亳州市,送给王效金港币5万元表示“谢意”。
同年底的一天,为感谢王效金对公司印刷业务的支持,同时进一步扩大和古井集团的业务量,张某与戴某再次来到亳州,由戴某到古井集团王效金办公室奉上人民币20万元。
据悉,从1997年到2004年,在王效金的支持下,深圳某公司与古井集团的业务量总共达到1.2亿元。在每年招标订购包装物时,王效金都和下属打招呼,要求多采购深圳某公司的包装物,并及时支付货款。在此期间,王效金总计收受深圳某印刷公司董事长张某人民币60万元、港币5万元和美元l万元。
王效金众多受贿经历中,还有一宗与已经落马并获无期徒刑的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昭耀有关。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6年下半年,古井集团在建的古井大酒店装修工程拟对外招标。深圳某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某通过个体户沈某找到时任安徽省副省长的王昭耀。后者给王效金写了一封信,要求帮助承揽该工程。
当年下半年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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