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沈令仪反对
第50章沈令仪反对(第3/5页)
据号?”
“可以提交姓名与关系凭据,由独立核验反查是否存在待处理债权。”
“又建立一个姓名反查口。”
“所以反查人不能看债主现名与住址,只回有、无或需本人异议。”
“会慢。”
“会。”
“会漏。”
“会。”
“有人可能因此领错。”
“也可能有人因公示被找到。”
沈令仪没有把自己的慢说成没有代价。
她只是把另一种错摆回桌上。
西录房在这时递来一份公开反对。
是蓝线债据同号申请人的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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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要求进门见债主,只要求自己的话与沈令仪的办法一并记录。
“若外榜没有稳定债号,我如何知道亡弟临终所说的债已经有人来领?”由谢闻简代念,“我有婚书、族籍和亡弟留下的说法。官府可以判我无权,不能先使我无从提出。”
沈令仪问:“他最初如何知道债号?”
谢闻简道:“无名簿索引公开后自行比对。具体来源尚在核。”
“所以他可能持有原债信息,也可能只是在公开索引中寻找与亡弟说法相近的一笔。”
“两种都没有排除。”
桑平问:“照你的办法,他应当怎么做?”
“持亡弟姓名、婚书、族籍与他所知债务事实,到独立核验处申请反查是否存在继承争议。核验处只回是否存在对应事项,不回债主现名与住址。”
“若他连债额和凭据种类都不知道?”
“可能无法匹配。”
“那他便失去异议机会。”
“可能。”
谢闻简继续念对方最后一句:“她们怕被夫家找到,难道夫家便天然没有一句真话?”
屋里没人替沈令仪回答。
沈令仪自己道:“不是。”
她看向主问席。
“婚书不能自动领债,也不能因为可能伤人就当它不存在。我的办法会使部分关系人更难提出异议,这一项必须记。”
桑平道:“如何补?”
“我没有不扩大反查口、又保证所有不知债号的继承人都能发现事项的办法。”
她承认了空白。
前夫兄长的主张仍留在卷里,没有因沈令仪是保护匿名女人的人便被写成追捕。
***
韩维山问:“若所有编号都轮换,公众怎么知道官府没有把同一笔债付两次?”
“公开总量、争议类型与每次处分的复核短签。”
“总量可以造,短签可以串。没有稳定编号,外面的人无法追一笔到底。”
“稳定编号也会让想找人的人追一笔到底。”
“所以你选择让公众少看。”
“是。”
沈令仪答得没有犹豫。
“透明不是只开一扇越大的窗越好。要问窗朝谁开,谁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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