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纵火犯的签名
第二十一章纵火犯的签名(第4/10页)
有这一个外孙女。“
他说完,被带走了。
走廊里,安静下来。
陆鸣站在原处,站了一会儿。
他想起郑国栋说的那句话。
“我站在楼下,看着窗户烧红。“
“我在想,一百万,够我干点别的了。“
一百万。
两条命。
他看着窗外,天,亮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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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物室。
郑国栋的手机,躺在证物袋里。
屏幕碎了,边角沾着江边的泥。
陆鸣站在桌前,看了它很久。
他今天,一次回放还没用过。
三次机会,还剩三次。
他摘下手套。
手指,碰了一下屏幕。
白光。
泥,芦苇,江风。
画面,是从一部躺在地上的手机里,往上看。
天,是灰的。
一双脚,踩过芦苇丛。
郑国栋被人按在泥里,脸贴着地。
“手机!“他喊,“我的手机!别踩!“
有人弯腰,捡起手机。
郑国栋挣扎着,抬头,盯着那部手机。
他喊的不是“放开我“。
他喊的是——“手机里,有东西!“
“有东西!“
他被按了回去。
画面,结束了。
陆鸣站在证物室里,收回手。
他今天,第一次回放,用掉了。
还剩两次。
他站在原地,没有说话。
一个刚烧死老婆孩子的人。
被抓的时候,不喊冤。
不喊疼。
喊的是手机。
“手机里,有东西。“
他给技术科打了个电话。
“郑国栋那部手机,“他说,“深挖。“
“通话记录,录音,云端。“
“一样,都别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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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技术科。
那个穿白大褂的年轻人,把放大后的照片,调出来。
“收据的项目名称,是印刷的。“他说,“金额和日期,是手写的。“
“手写这一块,扫描放大之后,笔画很清楚。“
屏幕上,两行字。
“贰拾万元整“。
“十二月八日“。
“这笔字,写得规规矩矩。“年轻人说,“横平竖直。像是练过。“
陆鸣从兜里,掏出那张双录截图。
“你比对一下。“他说,“这张截图里,录单员签的字。“
年轻人把截图扫描,放大。
“……“
他比对了很久。
屏幕上的光标,在两处笔迹之间,移过来,移过去。
陆鸣站在他身后,看着。
他忽然想,如果比对不上呢?
姓韩的,是点火的人。
点火的人,和开收据的人,可以是两拨人。
白事会,可以有一百个写手。
可如果比对上了呢?
如果二十万买的那场火,和滨江大桥那台烧掉的车,是同一个人经手的呢?
那就说明,白事会的人手,不多。
少到,一个人,要替它写所有的字。
年轻人摘下眼镜,揉了揉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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