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丶难为推罪情已迟
126丶难为推罪情已迟(第3/4页)
要乱填,也不要企图包庇任何人。」
说完话,康如林又递过去一支笔和一个文件夹。他居然先没问是怎麽回事,只要求石志斋填表。
石志斋反问道:「刚刚上报过宗法堂,惠明石家一系,在籍修士是三十七人,哪来的三十八名?」
康如林:「第一个就是我!若说我未与其事丶未知其情,你当然心中有数。可是说我未受其惠,连我自己都不相信!」
术门追责,讲究的是缘法,也就是康如林刚才说的「与其事丶知其情丶受其惠」这三条。
它们不是并列关系,而是递进关系,「与其事」最严重,「知其情」次之,最后才是「受其惠」。
若既「与其事」又「知其情」,当受同罚。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有人「与其事」但不「知其情」。比如李唯凭那样的,虽然也参与了那晚的事情,但只是来回跑腿,并不确切知道发生了什麽。
这种人也会受到处罚,但处罚只与其行止相当。
很多人的可能是未「与其事」但「知其情」,视同默纵,也会受到追责。
最特殊的一种情况,既没有参与相关的事情,也不了解内情,却得到了违禁行为带来的好处,那麽也要有相应的处理。
石志斋看着这份名单问道:「不过是前天夜里的事,石家损失惨重……不说这些了,此乃咎由自取,但姐夫你有何惠可言?」
石豪武等人谋算隐蛾未成,不仅送了胡叔略的命,还把一杆地灵旗给弄丢了,什麽好处都没捞到手,就事论事,谈何有人从中受惠?
何考虽能证明那天晚上发生了什麽,但石家的内情他不可能清楚,比如石豪武动手之前还给石志斋打过电话,又比如苦茶子就是顾江……
尚未问讯石豪武等人之前,宗法堂也不会清楚此事都有哪些人参与丶还与什麽人有关。所以石志斋拿着这份材料,迟迟落不下笔,企图试探宗法堂还掌握了哪些情况。
康如林见状叹息道:「志斋,在我问你之前,你还有什麽话要问我吗?」
石志斋咬牙道:「我想问宗法堂,私下调查隐蛾身份,违反了哪条门规?」
这一问好刁钻,可能是想了好久,才找到这样一个出乎意料的角度。就连康如林都怔了怔,然后很明确地答道:「迄今而言,不违任何门规!」
石志斋加了一句:「犯法吗?」
康如林:「不犯法。」
石志斋接着问道:「宗法堂会处罚吗?」
康如林:「你不必再问了,这都是一回事。在隐蛾正式回归术门之前,宗法堂没有任何理由处罚这种事。」
这一问很阴险,而康如林也必须这麽回答。
隐蛾没有接受宗法堂的公开邀请,那麽无论是理论还是事实上,他如今都与术门无关。
有人暗中调查隐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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