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方启荣的空公司重新有了
第一百一十二章 方启荣的空公司重新有了(第5/7页)
值当单列”的小事一件件占掉半天。
“若当年都这样核,公司早停了。”他说。
“当年不用每件开二十人会。”我回答,“写收款人、项目和成果,只多几分钟。”
“月底一百多笔,几分钟也很多。”
“所以要人和系统,不是留一把椅子。”
方启荣问,新公司会不会也因要快再找另一只b.l.。我说会有这个诱惑。区别只能靠每次有人发现一只格承担太多时,能暂停、拆开,并且暂停的人不会被立刻开除。
“你会让人暂停你?”
“章程先写。”
他笑得有点苦:“章程也是你签。”
方启荣在联络处待满第一个月后,主动交来一份求职证明草稿。
不是青川替他推荐,而是新雇主要求旧单位说明他是否经手过挪用、伪造和未结债务。若我们只盖“任职属实”,对方会从b.l.传闻里补最坏答案;若写“无重大问题”,又在替他洗掉已经查明的责任。
黎真拟了四项:任职时间与岗位;曾参与贸易行旧账归并;已确认的问题包括主体混记、授权延迟关闭和管理责任;未发现他侵占已核资金,调查与清算配合持续。不能写他绝无其他问题,也不能把假死损失和所有b.l.动作都扣在他身上。
方启荣看完问:“这样谁还敢用我?”
“需要一名普通应收文员的公司会问你现在能不能把客户、项目和付款分开。”黎真说,“想找一名替老板什么都并进去的公司,也许不敢。”
“两种公司工资不一样。”
“代价也不一样。”
他拿走证明,隔天又回来要求加一句:海货贸易行旧章、账户与空白单据均已交回,清算期间不得处分。他说只写错误不写已经失去的权限,会让人以为他仍能碰钱。我们加了。真实履历不是一封惩罚信,也不应只列公司对自己有利的那一半。
小设备商的老板后来给我电话。他没有求情,只问方启荣能否独立催收十万元以下应收。
“由你设权限。”我说,“我只能告诉你,他过去在哪些地方把主体混过,清算时又怎样纠正。”
“他会不会听你的?”
“在你公司,不该听我。”
老板沉默一会儿,说那便先不给章,只让他核客户确认和到账。三个月后才开放催收邮件,不给付款。方启荣因此从比以前更低的位置重新工作。他没有感谢我,我也没有把这份工作算成对旧人的照应。
清算期间还有一名旧供应商试着塞钱。
他主张的八万余元只有送货单,没有采购合同,货又确实进过仓。若排到正式核验,要等三周;他用信封装一万元给值守会计,说只求把夹子放到前面。会计当场没有抓人,只让摄像与另一名见证在场,退回信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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