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一张桌子坐过四个账房
第八十四章 一张桌子坐过四个账房(第4/6页)
不等于有授权。最终记录写:委托来源未披露;代付行为存在;阮文山事前同意无证据;将代付与必要时确认旧签名相连,构成不当影响风险。
我们要求三千五退到阮文山继承事务的独立账户,再由家属决定是否返诊所原付款方。陈栋拒绝立即退,认为诊所服务真实,钱已消费。黎真不要求诊所吐出医疗费,只要求陈栋关联账户对未经授权的代付承担解释与追偿。他若不付,进入普通民事争议,不用阿木去门口堵。
关于剩余两份原件,陈栋承认见过其中一份。
二〇〇七年,他在右桌核过一份“历史经办与责任延续确认”,原件由委托人带来,核后没有留贸易行。文件涉及阮文山退出后谁能确认旧签名,是十七份中尚未找到的第十六项。他只留一张首页复印,水印写“阅后返b.l.委托”。这说明原件那时在席位背后的委托方手里,不在陈栋个人抽屉。
他不交委托人姓名,却同意将首页复印交独立保管,并由律师向委托人转达青川要求返原件或共同核验。原件若仍被合法权利人用于争议,不能靠我一声令下取回;至少它不是被火烧或扔进废品。
陈栋离开前问我,为何二万八千三百里那么多真实服务,偏要把一张桌说成问题。
“因为真实服务不需要借一个不说明人的位置保持连续。”我回答陈栋,“你今天有委托,写今天的委托;明天换人,写明天的人。桌子不能替所有人活得比合同久。”
他没有同意,也没有反驳。律师收走他们的一套记录,房东锁空办公室。陈栋不是故事最后的恶人,只是第三把椅子上最懂得如何把位置变成收费能力的人。
第四把椅子属于方启荣。
他从二〇〇七年年底开始经常坐右桌。苏桂离职、潘文诚回仓储公司、陈栋又只按委托出现,贸易行需要一个能把三家酒店、仓储和青川管理账接在一起的人。赵坤让方启荣协调,没有正式任命他为历史核验人;我知道他在贸易行处理款,也没有问每次坐哪边。
方启荣把b.l.当成“待解释费用”的停靠位。项目月底有一笔真退款,另一处有一笔不好列的旧工作,他先在贸易行对冲,季度再找发票。只要总现金、银行余额与应付合上,他认为公司没有损失。第六张六千八就是这样:三千三有服务,三千五诊所代付藏在同一笔里。
他没有直接得到三千五,却得到一个更顺滑的系统。旧经办关系维持,十七份文件不至于因阮文山退出全部停;项目能继续,赵坤少问,他也少向我解释。利益不一定进个人口袋,可能只是让一个人继续显得什么都办得成。
方启荣坐到那把椅子上时,长桌已经搬到第三处。右抽屉分栏纸早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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