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河内只留半扇门
第七十七章 河内只留半扇门(第7/8页)
八月十八日与二十七日的租用合同,不向个人提供承租人信息。吴程把函发出,预计下周才有答复。我的四天到期,不意味着全世界必须在十八点前把自己的档案送来。
下午三点,我们拆旧打印机底板。
梁佩先确认设备报废记录与归属,吴程仓管取六枚螺丝,外部会计记录每一枚位置。木板下面不是空腔,而是一层黑色防震棉。棉垫中间有一道被重物长期压出的长方形浅痕,长约三十厘米、宽二十二厘米,恰好能放一只硬壳文件袋。浅痕边缘夹着一小段蓝色棉线和半枚已经失去黏性的编号贴,贴上只剩“北一—”三个字。
文件已经不在里面。
“北一”是办事点续租后用于预算内仓务的印章与文件前缀。十七份旧文件中有两份曾以这个前缀寄回澜城,完整原件一直未找到。底板证明它们或同规格文件袋至少在旧打印机下停过,却不能证明八月二十八日还在。
吴程把打印机、木板、防震棉和蓝线分别封存。产权属于青川,他允许移入办事点内间,不允许未经登记直接装车回澜城。河内仓查验许可到期后,这些物件仍能由梁佩按青川自己的身份账继续检查;若要再调门卫与装车区记录,必须指出具体日期与动作。
梁佩在移交单上签字时,忽然问我这次核完以后,办事点是否还会继续。
她已经在河内替青川做了四年账。每一次身份混用,外面最先问的都是当地会计为什么放人;澜城的人作授权、催进度、借旧章,事情出后又说河内远、现场看不清。阮文山死了,灰帽人仍能拿旧笔画进门。她不愿守一只永远由外地人制造例外的柜子。
我没有用加工资留她。先问她若继续,需要什么。
梁佩提出三项:办事点现场经理与总部负责人分开,任何人不得再凭我的私人证件进入;身份账查阅每次有第二名本地员工见证,不能只把白敏当周末开门的人;发现来源冲突时,她有权暂停青川自己的文件流转四十八小时,工资与岗位不因暂停受影响。她还要求公司为按制度拒绝办理的人承担必要的法律与差旅,不让员工用个人积蓄证明自己没偷。
这些条件会让办事点更慢,也会让我的名片更不管用。我全部让黎真写进临时补充协议,正式合同回澜城由合股公司审。梁佩没有因此承诺永远留下,只答应在十七份文件核完以前继续履职。信任不是她听见我说负责便立刻恢复,是她先把退出的门留在合同里。
下午五点四十分,所有借出的记录回到吴程办公室。黎真与他的会计对页码,少了一张电子秤校准副本,最后在照相机说明袋里找到。我们没有因为只是校准纸便算了,让双方在借阅表上把误放位置写清。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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