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武帝下
光武帝下(第3/6页)
朱浮议宗庙之制,谓礼为人子事大宗降其私亲,请除舂陵节侯以下四亲庙,以先帝四庙代之。光武抑情从议,以昭穆祢元帝,而祠其亲于章陵,毕于后世之苟私其亲者,而要未合于礼之中也。
为人子者,必有所受命而后出为人后,内则受命于父以往,外则受命于所后之父母而来,若哀帝之于成帝是已。故尊定陶为皇,而自绝于成帝,非也。
若内无所稟,外无所承,唯己之意与人之扳己而继人之统,此唯天子之族子,以宗社为重,可以不辞,而要不得与受命出后者均。何也?父子之恩义,非可以己之利与臣民之推戴而薄其所生,诬所后者以无命为有命也。
况乎光武之兴,自以武功讨篡逆而复宗祊,其生也与元帝之崩不相逮,而可厚诬乎哉?成、哀、平不成乎君者也,废焉可也。元帝于昭穆为诸父,而未有失德,勿毁而列于世,得矣;以为己所后而祢之,不可也。
光武之功德,足以显亲,南顿令而上虽非积累之泽,而原本身之所自来,则视组绀以上而尤亲。尊者自尊也,亲者自亲也,人子不敢以非所得而加诸亲。
故组绀之祀,得用天子之礼乐,而特不追王。则南顿以上四世之庙不可除,而但无容加以皇称而已。后世之礼,势殊道毕,难执先代之相似者以为法,而贵通其意。光武之事,三代所未有也,七庙之制,不必刻画以求肖成周,节侯以下与元帝以上并祀,而溢于七庙之数,亦奚不可?所难者唯祫祭耳。然使各以其昭穆,君先臣后,从太祖而合食,礼原义起,岂与哀帝之厚定陶、欧阳修之崇仆王、张孚敬之帝兴献,同其紊大分而伤彝伦乎?
若纯与浮之言大宗,则尤谬矣。大宗者,非天子之谓也。礼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宗者,百世不迁;而天子之位,父死子继,兄终弟及,乃至本支绝而旁亲立,国中斩而支庶兴,初非世次相承而不可越。故天子始兴,而母弟为大宗。尊者嗣位,亲者嗣宗。
宗者,一姓之独尊也,位者,天下之同尊也,天子之非大宗明矣。大宗无后,就大宗之支子以次而嗣,递相衍以百世,而昭穆不乱,故以宗为重而绝其私亲。天子不与于宗子之中者也,嗣位也,非嗣宗也,不拘于昭穆之次,孙可以嗣祖,叔父可以嗣从子者也。
使汉而立大宗焉,抑唯高帝之支子相承不绝,天下虽亡而宗不圮,非王莽所得篡,而光武亦弗能嗣焉。
纯与浮不考于周礼,合宗与位而一之,于周且悖,而况汉乎?疏漏寡闻,任气以矫时王之制,其与欧阳修、张孚敬之说,毕失而同归矣。
三十二
王氏之祸烈矣!光武承之,百战而刘宗始延,惩往以贻后,顾命太子而垂家法,夫岂无社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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