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签下孩子们
第一百二十五章签下孩子们(第3/3页)
溪合上那本杂志,「所以你觉得我值得被看见吗?」洛瑾年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反而岔开话题的说:「你是已经被人看见了。就像现在我要做的是,让人看见你在不同的光下面是什么样子。」
顾砚溪没有回答,但她把那本杂志放在桌上,没有带走。
洛瑾年回到湛江之后,让法务起草了五份经纪合同,寄给四个孩子的监护人。合同里的分成比例在业内算低的,但除了这些比例之外还有一项条款——乙方享有优先参演早春文化出品作品的权益,如果早春文化有一部新项目启动且角色适配,须提前告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这个条款是这个行业里很少见的写法,它意味着早春文化的项目对他们来说不仅是「有机会演」,而是「如果有人要演,你是第一个被告知的人」。这个条款的价值,比分成比例里的数字要大得多,因为它锁定的不是钱,是时间。
好的角色是会等一个人的,而洛瑾年想让他们知道,他愿意等。
合同陆续收到了签回来的回执。陶小胖那份签得最快,他爸在电话里说「他拿到合同之后看都没看就签了,我拦都拦不住」。周明远的父母问了几个问题,主要是关于上学和拍戏的时间安排。孙磊的母亲打电话来聊了将近一个小时,聊完之后说「我们信您」。顾砚溪那份没有监护人签名,她自己签的,因为她母亲已经提前在授权书上签过了字。
洛瑾年把那些签回来的合同收进一个牛皮纸袋里,放在书架的第二层,那层的边角放着一本《查理九世》的样书和那卷《奇妙物语》的场记板。他在那个牛皮纸袋上写了几个字:「早春文化,演员储备。」然后他合上柜门,把它们留在了那片沉默的、已经盛放了一些东西的黑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