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宁最后一个县令

第43章远方的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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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远方的商人(第2/3页)

说,「所以我信不过他。至少不能全信。」

他让人把李青莲找来。李青莲那天正好刚从北边回来,身上还带着一路的风尘。陈牧把情况说了,问他:「你能打听到这个胡守信的底细吗?」

李青莲想了想:「他要是常年跑中原和北境的买卖——青石镇、还有南边几个镇子,应该有人认得他。我去问一圈,三天能有个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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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

「三天。」

李青莲当天就走了。他没有骑马——走的是乡下的路,穿的是普通百姓的衣裳。他去找的人,是那些常年在各镇子之间跑腿的人——脚夫、货郎、赶集摆摊的——这些人消息最灵通,也知道哪些话能说哪些话不能说。

第三天傍晚,李青莲回来了。

「人打听清楚了。」他对陈牧说,「胡守信,人称胡三爷。在中原和北境之间跑了十五年的商。名声不坏——没听说过他赖账,也没听说过他坑人。他手底下常驻的伙计有十几个,走南闯北。前几年大宁还没乱的时候,他还给朝廷的军需供过货。」

「那他的货——真能卖到南边去?」

「能。」李青莲说,「他在南边有人。青石镇的几个大商人跟他都有来往,说他的货走得最远能到州府。我问他有没有坑过谁——青石镇的货郎说,胡三爷做生意讲究,就是赚多赚少的事,没听说他坑人。」

陈牧听完,想了一会儿:「那他为什么看中定北县?」

李青莲沉默了一下:「他说了一句话——定北县这种地方,能打成这样的铁,说明人靠得住。他愿意跟靠得住的人做生意。」

第二天,陈牧把胡守信请到县衙,在他面前摆了一份合约。合约是沈墨用两天时间拟的——上面写明了分成的比例、交货的期限、验收的标准,还有一条额外的约定:每批货的粮食和款项,先付一半,货到之后再付另一半。

胡守信拿起来看了一遍,放下:「你信不过我?」

「不是信不过。」陈牧说,「是规矩要立在前面。丑话说在前头——日后才好做兄弟。」

胡守信沉默了一会儿,忽然笑了:「好。就按你说的办。」

他拿起笔,在合约上签了名。沈墨在旁边盖上县衙的印。陈牧看着那两行墨迹,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在合约最下面又加了一行字——「双方如有违背,则以定北县市价赔偿。」

胡守信看了一眼那行字,什么也没说,把合约折好收了起来。

「陈县尉。」他站起来拱了拱手,「三个月的试合作。要是顺当——咱们就做长期的。」

「胡掌柜慢走。」

胡守信带着他的人走了。沈墨站在县衙门口,看着那几匹马消失在官道接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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