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灯火归家这张意见表先给妻子看
第六卷:灯火归家这张意见表先给妻子看(第4/4页)
与者名单。
个人意愿由他本人再次复读:愿优先考虑长期驻雾河的合适方向,可接受必要阶段外驻,训练协助须看完整职责;希望继续承担责任,也希望长期生活尽量在雾河。
表被正式接收,日期写十月十日。陆砺川拿回接收副条,没有在回家路上把它说成已经留下。
姜青禾也照常进入北库。前一日固定一十八包已经闭合,当日按真实页做隔夜复看,陆砺川没有用岗位表参与经营排产。
午后,一封从石桥村转来的旧材料送到北库。
信封里装着房契押存条副页。
姜青禾没有先拿旧名章压痕认债。她将信封、转交人、收到时辰与副页现状登记,房契本体、押存原因、经手人本人和所谓胡三喜身份都待核。旧材料也不能因正好撞上岗位好日子便被当成坏兆头。
副页右下压着姜父旧名章,借名经手栏又出现“胡三喜”。
一张刚写完未来的意见表之后,旧屋、旧章和借名旧债同时回到了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