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上朝可是件体力活!
第164章上朝可是件体力活!(第3/3页)
审核。
若是认为不妥,给事中可原封退回,六部非经六科抄出不得奉行。
当然,六科给事中的“封驳”权不是决策权,若是要封驳制敕诏令,必须给出充分的理由。
通常是诏令内容违背祖制,违反大明律,行文措辞格式严重违误等。
在陆辰眼里,其实就是后世企业签署合同前,由法务部进行最后审核,避免法律风险。
陆辰也曾找来《大明律》、《皇明祖训》看过。
光洪武版《大明律》就多达三十卷,六百零七条律法,到嘉靖朝又陆续增补了三百七十六条。
连陆辰这样经历过应试教育的穿越者看着都头大。
内阁、司礼监掌握实权的大佬们,也未必对律法有多精通,他们拟定的处理意见,确实是有可能违背律法的。
这样的部门,确实是有存在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