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还是亲自走一趟吧!
第92章还是亲自走一趟吧!(第2/3页)
百件水晶玻璃器,应该是有能力消化的,也不至于对市场价格造成多大的冲击。
可是,这也仅仅只能消化掉工坊差不多三分之一的产能。
另外三分之二,还得想办法卖到海外去。
原本陆辰还做好了实在没有靠谱的路子,先把这些水晶玻璃器封存起来的准备。
现在既然双屿港已经成气候,就不必如此了!
剩下的那三分之二产能,就让双屿海商集团替自己远销海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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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定主意之后,陆辰环顾一圈,看了看自己手下这五名小旗官。
自己已经宣布,琉璃工坊的收益将拿出一半,分润给整个临清锦衣卫千户所,人人有份。
如此做,自然是为了将整个千户所从上到下全部绑上自己的贼船。
这水晶琉璃器生意,也可以说是临清锦衣卫千户所的小金库。
在出货这件事上,这些人的利益与自己是一致的。
与余姚谢氏打交道,自然得派一个能独当一面的部下,派谁去呢?
高若朴不行,琉璃工坊从一开始就是他在管,换人不太合适。
而且,从临清出发去宁波,足有一千多公里,无论是面对谢家还是海商,这锦衣卫身份都不好使。
更何况,自己是打算假冒海商,也不能使用锦衣卫身份。
他毕竟是高千户的小儿子,真要在外面出点什么事就不好了。
其他几人呢?
沈追、汤哲、苗峰三人都是百户之子,从小跟在父亲身边,学的也主要是武官的做派。
要冒充海商,缺了点匪气,容易穿帮。
也就只有秦放稍微好些。
虽然他母亲也是高千户的表妹,但他父亲早年曾是一位江洋大盗,就算是后来做了锦衣卫,也多多少少免不了有些匪气。
这些东西秦放从小耳濡目染,总会学到一些。
对江湖上那些见不得光的勾当,也会比同僚知道得更多。
派秦放去宁波合适吗?
也不行!
他确实比另外四人更合适,但还没有独当一面,做这商路开拓者的能力。
硬要让他独自前去,有很大概率会把事情搞砸。
还是自己亲自带人走一趟吧,把秦放也带上。
开拓新商路的事,由自己亲自操刀,让他全程参与。
等自己回到临清之后,下次送货、交易的事,就可以交给他了。
而且,自己亲自去,还有两个好处。
来到临清上任已经五个月了,当初离开泌阳县的时候,留给陈芸娘的银子只有二百多两,差不多只够勉强维持全家上下十几口人一年的开销。
要是遇到什么急用的事,一年都撑不到。
抵达临清之前,陆辰原本是准备在锦衣卫总旗位子上稍微适应一下之后,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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