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路权不让
第三十四章路权不让(第1/7页)
第三十四章路权不让
民国二年春,上海。
张振勋坐在外滩一家西式饭店的二楼包厢里,面前的茶几上摊着一份英汉对照的协议书,纸张挺括,印刷精美,每一处条款的间距都留得恰到好处。他的目光落在第三页底部的几行小字上,那几行字用的字号比正文小了一号,像是被刻意缩小的,藏在整份文档的角落里,等着某位粗心的签署人一笔带过。
窗外的黄浦江上船来船往,汽笛声此起彼伏,隔着一层玻璃传进来,被削弱成一片模糊的嗡鸣。包厢里另外坐着三个人——两个金发碧眼的银行团代表,一个穿着西装的华人翻译。那两位洋商正在用法语低声交谈,偶尔看一眼张振勋,又转回视线去继续他们的对话,像是他在他们眼里已经成为一份已经被计算好了价格的合同。
张振勋太熟悉这类合同了。晚清九百多公里铁路,近八成靠借外债修筑,而每借一笔,路权便流失一分。他本人就亲身经历过那段历史:粤汉铁路筑路权原本给了美国合兴公司,1905年经三省绅民力争才以高价赎回,改由商民集股自办。可十年不到,1911年盛宣怀宣布“铁路国有“,转头就将粤汉、川汉两路以六百万英镑抵押给了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将中国绅民辛辛苦苦筹集的血汗钱一笔勾销。武昌城里枪声一响,清朝倒了,可那些借款合同上的印章还盖在那里,像一茬茬割不尽的野草,翻过一页民国,又长了出来。
张振勋没有看他们。他低头看着那几行小字,手指在纸面上缓慢地划过,一字一字地念完了。然后他把协议书合上,抬起头来。
“这条。”他指着第三页底部的那个位置,“谁写的?”
翻译犹豫了一下,看了看两位洋商,然后说:“这是惯例条款,张先生。铁路建成后,管理权由借款方监督,运营利润优先用于偿还本息——”
“我问的是,‘监督’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张振勋打断了他,声音不高,可那平静底下有什么东西正在收紧,“是派人来查账,还是派人来管调度?是用你们的人,还是用我们的人?利润分配比例是多少?年限多久?”
翻译把他的话用法语转述了一遍。左边那位较年长的洋商放下酒杯,用带着浓重口音的英语开口了:“张先生,这些细节都是标准的。任何国际铁路融资项目都包含类似条款。您不必担心,这只是为了保障投资安全——”
张振勋站起来。他的手没有拍桌,可他把那份协议书从茶几上拿起来,放进自己随身带来的公文包里,动作不紧不慢,像在收拾一件已经被他决定不再使用的东西。“标准条款,是对标准国家用的。”他看着那位洋商的脸,“你们的标准条款,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