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解决一半
第67章解决一半(第3/3页)
是也将工资折算为实物发放?”
随即眉头再次紧皱,“可若是我们自己都不用新币,又如何取信于民?”
“所以说解决一半嘛。”
张昉比划了两下手势,笑道:“一半发实物,保障基本生活不受物价影响,一半发新币,用于购买其他物资,参与经济。
而且发放新币的部分,不必固定多少金额,而是与米价或布价绑定,如此一来,就算其他物价涨幅太高,也不会偏离太多,公务人员也不会太吃亏。因为是与实物绑定,可以叫做折实工资。”
在我国初建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大约是从49年到55年初吧,由于物价不稳定,很多地方都采取这种“混合工资”的模式,一半发实物,一半发“折实工资”。
到了后来,很多地方干脆全部发“折实工资”,有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常说的“工资分”,指的就是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