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红年代,我为国家赚外汇

第115章电脑游戏,销量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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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电脑游戏,销量剧增(第2/3页)

为对计算机游戏感兴趣的人其实非常多,只是大多数人没机会接触而已。我们可以在那些娱乐场所投放装载有游戏的计算机,顾客花钱才能玩,利润肯定很可观!」

老板沉默了片刻,道:「你认为,我们应该做什么样的游戏?」

「我们应该做简单有趣的游戏!我脑子里已经有了个构想。」

老板:「多久能做出来?」

诺兰:「我需要先研究一下熊猫公司推出的程式语言,我刚才看了,这门程式语言极为简洁高效。给我二十天,我就能学会使用它,再给我二十天,我就能把游戏做出来,前后四十天。」

老板犹豫片刻,还是答应让他做一下尝试。

不过,这个任务最终并未完成,因为诺兰在半个月后就提出了辞职。

随后,诺兰从一位富有的大学同学那里借到了一台熊猫科技的二代计算机,开始没日没夜的开发。

半个月后,他开发出了一款名叫《pong》的游戏。

这是一款极为简单的单机游戏,模仿桌球规则,操作者通过键盘按键来控制球拍击打球,对战计算机控制的挡板。

随后,诺兰跟那位富有的同学一同成立了一家公司,叫做雅达利公司。

(原历史上,诺兰在1972年才成立这家公司,同年推出《pong》街机游戏,并获得巨大成功,开启街机游戏时代。这家公司后来还有个员工,叫贾伯斯。)

——

接着,诺兰开车载着计算机找到了旧金山的一家酒吧,并说服店老板,在角落开辟了一个游戏区,把计算机摆放到了那里,供顾客去玩。

玩一局游戏,只需付十美分。

仅仅第一天,这款游戏的受欢迎程度就超出了所有人的想像,游戏区被围得水泄不通,顾客争先体验。

一天下来,诺兰竟挣到了七十美金!

而酒吧也因此吸引来了不少顾客,这一结果,让酒吧老板大受震撼,当即花钱买了五份装有游戏的软盘,打算买几台计算机放在这供顾客消遣。

诺兰的游戏售价是一百五十美元,除去一百美元的软盘成本,只这一单,他就赚到了二百五十美元。

一个月后,诺兰卖出去了超过五百套游戏,利润高达两万五千美元。

随后,诺兰又联系媒体登报宣传《pong》,然后这款游戏迅速就火了!

第二个月,其销量超过了两千套,利润十万美元。

很多娱乐场所甚至专门购买了熊猫科技的二代计算机,就为了运行这款游戏。

这时已经来到了年底,远在香江的黄礼仁很快就发现来自北美的订单有了突然的明显增长,不过他并未在意,只以为是偶然事件。

不久,诺兰专门飞了趟香江,想要大批量购买软盘,并希望获得更优惠的价格。

听完诺兰的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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