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妻抵税?从养活美娇媳妇开始

第12章大口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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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大口吃肉(第1/3页)

沈玉城进了家,把屋门关上。

他将新买的衣裳拿了出来,抖了两下。

「给你买了两套换洗的衣裳,和一件棉服。你看看,合不合身?」

林知念见了新衣,立马接了过来,放在身前比划了一下。

这是一件绢布织成的冬衣,比粗糙的麻布要细腻轻巧些,穿在身上也舒服些。

「真好看。」

以前她看都不会看一眼的绢布粗衣,此刻觉得是这世上最好看最贴心的衣服。

「两套成套的,款式一样,颜色不同。等晚上洗了澡,你都试试。要是有不合身的,明天我让隔壁嫂子帮你裁剪一下。」

「嗯嗯。」

接着沈玉城又把棉衣拿了出来。

「本来想给你买两件棉衣的,也没剩多少钱了。」

林知念立马接过去,把棉衣披在了身上,刚好合身。

「对了,你换下来的衣物我早上瞧过了,贴身衣物勉强还能抢救一下,那件大氅没救了,给雷霆当狗窝吧。」沈玉城接着说道。

「噗~」

林知念闻言,忍俊不禁。

「抢救一下……你哪来那麽多绘声绘色的词啊?」

她发现沈玉城的口条极好,幽默风趣。

林知念心满意足的把衣服叠好,把棉衣挂了起来。

原来她的幸福,真的可以非常简单。

林知念见沈玉城掏了一刀宣纸出来,又拿出了几样文具,便问道:「咦?你买这麽文具是做什麽用处的?」

「这宣纸可贵,一张能顶一斤大米。我把它买了来,自然是生财有道。」沈玉城神秘一笑。

「是画符籙?还是替人撰写家书?你念过书学过写字?」林知念一连串抛出了好几个问题。

沈玉城没学过写毛笔字,但前身学过。

他有前身所有的记忆,自然也有写毛笔字的功底。

「咱们村子里就二百来人,村东头到村西头,小跑两步也就十来分钟,帮谁写家书好呢?」沈玉城淡淡笑着说道。

听到这话,林知念顿时俏脸一红。

「又卖关子。」林知念幽幽的瞪了沈玉城一眼。

古代的娱乐活动,无非就是那麽几样。

吃喝嫖赌,勾栏听曲,梨园看戏,茶楼听说书……

沈玉城寻思着,写个小说话本,改天进城拿去书铺卖了,看看能不能赚点外快。

锅里的米饭熟了,不等沈玉城起身,林知念立马将锅取下来。

然后盛了两碗饭,又把昨天没吃完的坚果拿了出来。

沈玉城起身去了一趟灶房,把热好的烧鸡拿了出来。

荷叶打开,一只肥的流油的烧鸡,散发出浓郁的肉香味儿。

闻着这味儿,小两口的独自都叫了起来,眼泪不争气的从嘴角流下。

「等一下。」

沈玉城喊了一声,赶忙取来两只竹杯,又把二驴子送的酒拿出,倒上两杯。

在这大西北,酒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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