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3章七十年代的计划生育
第363章七十年代的计划生育(第3/3页)
生产队,就是公社这边。
不知道有多少人,孩子都有了,才去领结婚证。”曹瑾不屑道。
“我和他们不一样,我积极响应国家晚婚晚育的号召。”张红旗笑道。
其实,这个时候国家的婚姻法,还是五十年代颁布的那一部。
男满二十岁,女满十八岁,就能登记结婚。
但是,进入七十年代后,国家考虑到就业压力,人口过剩。
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政策。
全国范围内实行晚婚晚育政策。
鼓励城市男青年28岁、女青年25岁,农村男青年25岁、女青年23岁以后结婚。
而黑省则是规定:城市男27岁、女25岁以后结婚,农村男25岁、女23岁以后结婚。
对于农村人来说。
你不领证,结婚生孩子,地方政府不搭理你。
但是,你不到晚婚晚育的年龄,别想领证。
真要领证,有的是办法收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