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89.这位福尔摩斯感觉是个有
第89章89.这位福尔摩斯感觉是个有(第2/3页)
,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一周的时间就这样很快过去,终于到了《伦蒂尼恩周刊》此前预告的《傻瓜威尔逊》
开始连载的日子。
各个报亭丶公共阅览室和书店门口都排满了长队,甚至有不少人提前一天晚上就开始过来排队了。
有了之前的战绩,很多人对哈基米先生慕名而来,不管是喜欢他的还是心中已经预设好立场打算批判性阅读的,都老老实实地在排队。
即便是要骂,起码也要看看他这新作究竟写的啥,不然骂都骂不到点子上去。
这个时代还不太流行先扣帽子后站队的打法,大多数人扣帽子前至少还是要看看的。
在本特利先生所在的俱乐部中,有不少本来对文学不是很感兴趣的老钱新贵们,被本特利带来的那一篇《项炼》所打动,这段时间也开始附庸风雅,舞文弄墨起来。
现在的俱乐部每天除了大家一贯讨论的关于改革丶法律丶商业信息之外,总会有人谈论起文学的话题,简直都要变成文学研讨会了。
本特利先生自然是最大的受益者。
这一次,他也带来了几份《伦蒂尼恩周刊》,打算和大家分享一下哈基米先生的新作。
结果他才进来,就看见俱乐部里的绅士们已经在看了。
这段时间各大报社和鸢尾的口水战也让此前对文学漠不关心的各位绅士们更多地接触了哈基米先生这位作者。
「嘿,你来的正好,我们一起来看看哈基米先生这次又要整出些什么事情!」一位绅士对刚进来的本特利打起招呼。
众人怀着各不相同的心情开始阅读起来:
【————威尔逊的闲暇时间很多,但他从不让自己闲着。他对思想世界诞生的每一个理论都抱有兴趣,他会在家里研究它,试验它。他有一个小嗜好,叫不出名字,也不愿向人解释他研究这嗜好的目的,只说这是自娱自乐罢了。】
【事实上,他发现这些嗜好更坐实了他「傻瓜」的称号。于是,他越来越小心谨慎,不愿对别人谈起这些事。那个叫不出名字的嗜好与人们的指印有关。】
【他早些年还在伦蒂尼恩读大学的时候,曾经遇到过一个叫做夏洛克·福尔摩斯的怪人,他自称是个侦探,却不在苏格兰场任职——正相反,他认为苏格兰场的探长们都是一群蠢猪。】
【他能通过鞋底粘的泥巴,袖口沾染的灰尘等奇奇怪怪的方式看穿别人的身份,还总爱观察壁炉上的菸灰丶袖口上的纤维,乃至太平间里的尸体————那时候威尔逊就跟他学了几手观察和推理的法子】
【他有一次告诉威尔逊说,其实每一个人的手指上都有着打出身起就有的纹路,且各不相同,整个世界都找不到两个手指上的纹路完全相同的人,即便是双胞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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