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66章总是要有人出来抵命的
第5566章总是要有人出来抵命的(第2/3页)
一号人物是诺康,二号人物是桑康,三号人物是依莱,四号人物是翁蔑。
并且,这个小头目还提供了一条关键的信息。
他说,湄公河惨案发生后,他曾听顶头上司依莱讲过,这件事是诺康团伙干的。
这个消息,让专案组精神大振,当即决定对依莱进行抓捕。
仅仅几天之后,依莱就被锁定行踪并抓获。
根据依莱的交代,专案组大致捋清了这起惨案的脉络。
之前诺康团伙,不是除了制毒贩毒之外,还在湄公河上对过往的船只收保护费嘛。
可一些花家的船只,根本就不鸟他,拒绝向他交保护费,这让诺康很生气。
更巧的是,在九月二十一日的时候,蒲甘政府军征用了一艘花家的商船,对诺康团伙的老巢发动了一次突袭,让诺康损失不轻。
正是因为这件事,彻底惹怒了诺康,导致他决定对湄公河上的花家船只进行报复。
被抓住的依莱,在暹罗有一定的关系,他通过这些关系,跟暹罗军方的一些人搭上了关系。
按照计划,先由诺康团伙的人,在湄公河上劫持花家的船只,然后将毒品藏到这些船上,以栽赃这些船只涉及毒品贩运。
随后,他们会将这些船只,挟持到暹罗水域,让依莱联系的那些暹罗军人前来“查获”,从而立功受奖。
如此一来,诺康实现了对花家船只的报复,顺便起到了震慑其他船只的作用,而暹罗军人也可以换取功劳和奖励,看上去是对双方都有利,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暹罗的那些军人,还答应诺康团伙,会在事情成功之后,在暹罗的清盛码头为诺康团伙提供便利,方便他们进出暹罗,……
只是没想到,最后在执行的时候,却出了岔子。
暹罗军方的那些人,以为杀人灭口,就会神不知鬼不觉,可他们的作案手法实在是太糙了。
捆绑手脚、封住口鼻、背后开枪,这种行刑式的枪决方式,大概是个人就能看的出来其中有问题吧。
人,是诺康集团绑的,但却是被暹罗军人给枪杀的!
事发之后,面对花家超乎寻常的压力,暹罗也有点扛不太住。
在得知有军方的人可能涉及到案件中后,暹罗军方立刻清查各大军区在事发时的人员外出情况。
很快,他们就锁定了第三军区帕莽军营海岸卫队的九个官兵,事发时,他们并不在军营中,返回时,还被巡逻卫队给发现并逮捕了。
第二天,他们就去了警局自首,但马上又被放了出来,返回了军营。
在后来的审讯中,这九个人承认,正是他们制造了这起骇人听闻的湄公河惨案。
由于暹罗方面宣称,根据暹罗法律,军人不能引渡到别国受审的。
所以对于这九个士兵的审讯,是由花家和暹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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