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6章为人
第716章为人(第3/3页)
是另外几件事。
其中一件是父亲袁以辉告诉的,发生在他上小学的时候。
当时王轩父母都在外地打工,他自己则跟着姥姥,在小舅王圣家的私办学校上学。
而在王轩上小学这几年,二舅王圣国干了一件事。
他借钱给本村的一户人家,其中那家女主人还是母亲王圣萍的小学同学。
这笔钱收了三分利,算的上高利贷。
按说你放贷就放贷,只要你们双方达成一致,跟王轩家也没关系。
可为了名声不那么难听,王圣国却说这笔钱是王轩家的。
当时借口是王轩父母都在外地打工,刚好手里攒的有钱。
因为人在外地不方便,才让他这个二哥经手。
那个年代可不比后世,可以随便打个电话确认情况。
所以这个放高利的名声,就一直落在王轩一家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