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住宿爭議
第213章住宿爭議(第3/4頁)
不缺少年天才。
但一個十八歲的年輕人,既擁有頂尖的學習能力,又已經在資本和產業領域證明了自己,這確實不能再用普通學生的標準衡量。
顧院士沉默片刻,看向桌上的材料。
“培養方案,我可以理解。”
“但勝因院三棟呢?”
他抬頭看向邱勇。
“即便陳默足夠特殊,也不代表學校必須把三棟交給他。”
“這一點,學校同樣考慮過。”邱勇翻開勝因院三棟的使用批複,“陳默擁有的資產規模很大,社會關係也遠比普通學生複雜,身邊長期配有安保和私人事務人員。”
“讓他住進普通學生宿舍,不僅會影響其他學生,也很難滿足最基本的安全和隱私要求。”
“教師周轉區人員密集,同樣不合適。”
“勝因院相對獨立,人員和車輛可以登記,出入也更容易管理。綜合考慮下來,三棟反而是對學校影響最小的選擇。”
梁教授問道:“使用期限呢?”
“一年一複核。”
邱勇回答得十分明確。
“學校始終保留產權和收回權。”
顧院士冇有立刻表態,又低頭翻看了幾頁批複文件。
從使用範圍到人員登記,再到年度審核和退出機製,每一項都寫得十分清楚。
這顯然不是哪個領導臨時起意,隨手批出去的一套房子。
過了許久,他才緩緩開口。
“我依然覺得,把勝因院三棟交給一個本科新生,容易造成不好的影響。”
“但如果陳默確實具備你們所說的能力,我不再反對。”
梁教授也放下手中的實驗室進度報告。
“清嘉實驗室目前的建設速度,確實不是單純拿出兩億元就能做到的。”
“而陳默本人的成就也絕非常人,我可以理解。”
另一名科研負責人點了點頭。
“特殊人才可以特殊培養,但所有程序必須留檔。”
“以後再有人提出質疑,學校至少要能夠解釋清楚,不是拿公共資源做人情。”
最有分量的幾個人不再反對,剩下的溝通便簡單了許多。
校辦很快向相關部門作出統一回複。
勝因院三棟的安排經過正式程序,屬於特殊培養對象的校內周轉使用,不涉及產權轉移,也不存在私人贈予。
相關使用情況將按年度進行複核,並接受校內監督。
至於陳默的完整身份、清嘉實驗室的長期合作條款,以及創生資本能夠調動的真正資源,並冇有向下公開。
冇有這個必要,也不符合相關保密要求。
真正有資格了解內情的人,在看完材料以後,已經接受了學校的決定。
可下麵那些隻得到簡短回複的人,心裡的疑慮並冇有完全消失。
“特殊培養對象?”
“今年剛入學的新生,再特殊能特殊到哪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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