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尊

第六十七章第一卷食屍典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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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第一卷食屍典儀(第2/4頁)

界的原罪如此流轉,我們的身軀產生了欲望,又因為欲望的不滿而乾渴,饑餓,於是傲慢、嫉妒、暴怒、懶惰、貪婪、暴食和色欲乃生。”

“人的欲望溝壑難填,人的靈性受肉體的支配,因而掠奪一切來滿足自己的欲望,這個過程就是在吃人!”

“這就是血杯之路,用他人之血,盛滿吾等之杯,然後在饑渴之中飲下!”

錢晨說的其實已經蘊含誕生一切黑暗生物的血杯秘儀的秘密。

欲望產生饑渴,饑渴索取血肉,在杯中盛滿血肉,然後在最為刺激本能感官的儀式中放大自己的饑渴,將其飲下,食用。

這便是血杯儀式——吸血鬼,狼人等黑暗生物的源頭。

它們的力量源於聖教會所說的原罪,而食用他人的血肉,便是掠奪他人的原罪,放大傲慢、嫉妒、暴怒、懶惰、貪婪、暴食和色欲,覺醒原罪之血!

這條路,可以說是逆練血杯了。

“正統的血杯儀式是祈求救世主的血,我們飲用他的血,吃下他的肉,因而得以洗刷我們的原罪。”

昆恩明白錢晨說的是什麼,那是聖教會的傳統儀式,在牧師布道完成後,會分給大家葡萄酒和未發酵的餅,象征著救世主的血肉,大家分而食之。

這樣看來,這也是一種聖杯儀式。

當然他冇有想過,吃下彆人的血肉,按照血杯教義那不是在分擔彆人的原罪嗎?

如果救世主也是一個凡人,那麼整個儀式,就是食罪儀式,由聖教會的教徒食用救世主的血肉,承擔救世主的原罪,但冇有聖教會的信徒會往那個方向想。

因為按照教義,救世主是燈父之子,誕生於無罪之人體內。

他有冇有原罪,還有爭議。

正統聖教會認為救世主並無原罪,所以能救贖所有人。

但一部分新教認為,救世主也有原罪,所以會死在古太陽帝國的手中。直到他複活之後,才原罪儘消。

所以,屬於靈的救世主冇有原罪算是一個公認的神學結論。

可在錢晨眼中,救世主可不是他的兒子,血杯更是造化鼎搞出來的東西,所以,原罪肯定是造化鼎用什麼狠狠的坑了救世主一把,這其中的秘密,應該就藏在血杯儀式之中。

昆恩像是手中拿著烙鐵一樣,將書放回了錢晨手中。

“我有些混亂了,這東西你先拿著,等我想清楚了再給我!”說著昆恩就要逃回學校。

錢晨在他背後平靜道:“這就是超凡之路,西大陸的體係的根基,你逃避不了的!”

回到寄宿家庭,和黛博拉太太打了一個招呼,錢晨就隨便拿了點麵包回到了閣樓,將《血杯之書·食屍典儀》攤開,最前麵的果然是血杯的教義。

杯是生育與饗宴的司辰。

血杯之書的開頭直言不諱的說:杯、鏡和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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