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章二十三國警方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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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6章二十三國警方協調
全球收網計劃製定完成後,最艱巨的挑戰擺在了麵前——協調二十三個國家的警方在同一時間采取行動。這不僅是一個logisticalnightmare,更是一個外交、法律、文化和語言的巨大考驗。
劉建國和寒曉東分頭行動,分彆負責與各國警方的溝通和協調。在接下來的四十八小時裡,他們幾乎不眠不休,通過視頻會議、加密電話和外交渠道,與二十三個國家的警方負責人進行了數十輪的磋商和談判。
一、第一輪磋商:建立信任
第一輪磋商的目標,是建立信任。
對於大多數國家的警方來說,這是一次前所未有的合作。他們中的很多人,從未與中國的警方進行過如此大規模的聯合行動。他們對中國的執法能力和意圖,存在著不同程度的疑慮。
劉建國在視頻會議中,向各國警方負責人展示了從飼主網絡服務器中獲取的證據——包括董事會名單、實驗記錄、以及資金流向圖。這些證據,清晰地展示了飼主網絡的全球規模和犯罪性質。
“這不是一個普通的犯罪組織。”劉建國說,“它是一個滲透了全球權力結構的影子帝國。它的成員,遍布你們每一個國家。它的目標,是顛覆你們每一個國家的政治和社會秩序。”
“我們今天聚集在這裡,不是為了某一個國家的利益,而是為了所有國家的共同安全。隻有團結一致,我們才能摧毀這個威脅。”
他的話,打動了大多數國家的警方負責人。他們紛紛表示,願意參與到行動中來。
二、第二輪磋商:解決分歧
第二輪磋商的目標,是解決分歧。
各國在法律程序、執法標準和引渡條款方麵,存在著顯著的差異。一些國家要求,在行動前必須獲得本國法院的批準。一些國家要求,在抓捕後必須立即將嫌疑人移交給本國司法機關。還有一些國家要求,在行動中必須遵守特定的程序和規範。
為了解決這些分歧,方誠帶領法律團隊,與各國的司法機構進行了密集的溝通。他們提供了一份詳細的法律備忘錄,解釋了行動的合法性和必要性,並承諾在行動後,將與各國司法機關充分合作,確保嫌疑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經過艱苦的談判,大多數國家同意,在行動中采用“雙重標準”——即在遵守本國法律的前提下,儘可能與中國的執法程序保持一致。對於一些無法調和的分歧,雙方達成了“諒解備忘錄”,明確了各自的權責和義務。
三、第三輪磋商:確定分工
第三輪磋商的目標,是確定分工。
根據各國的警力資源、地理條件和目標分布,行動的總指揮部對抓捕任務進行了分配。每個國家負責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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