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案件B:家族信托陷阱
第124章案件B:家族信托陷阱(第3/5頁)
“醫療記錄顯示,鄭老先生在立遺囑前一周,因‘急性腸胃炎’住院,但用藥記錄中有小劑量的鎮靜類藥物,可能影響其註意力和判斷力。主治醫師是鄭國富介紹的‘朋友’。”
線索拚湊起來:鄭國富可能利用父親病重、神誌受藥物影響的時機,與私人律師串通,影響了遺囑的訂立或內容。見證人護士長被利用,事後被試探。私人律師收錢後遠走高飛。
老周將初步分析發給鄭文軒和影子,並建議:“從法律上,我們可以主張遺囑是在立遺囑人神誌受藥物影響、且可能存在不當乾預的情況下訂立的,申請法院重新審查遺囑效力。但這需要更確鑿的證據,比如證人或醫療專家證言,且程序漫長。更好的突破口,可能是證明鄭國富作為保護人,違反信義義務,與外部勢力勾結損害受益人利益。這需要影子那邊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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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在深夜發來加密信息。
“鄭國富過去半年,頻繁飛往香港,每次都會見一個叫羅文傑的人,此人表麵是‘鼎晟資本’的代表,但背景複雜,與東南亞多個洗錢和地下錢莊網絡有傳聞關聯。鄭國富的個人及控製公司,近期有數筆大額資金通過複雜路徑流向香港,最終進入與‘鼎晟資本’有關聯的賬戶,名義是‘投資款’,但無對應投資協議。此外,鄭國富兩個月前,以其控製的一家子公司名義,低價收購了鄭氏集團一塊核心地皮的少數股東權益,該交易估值明顯偏低,涉嫌利益輸送。收購資金的一部分,來源於鄭國富從家族企業‘借用’的短期貸款,該貸款用途不明,且即將到期。”
“更重要的是,”影子補充,“我查到‘鼎晟資本’的最終受益人之一,是一個在維京群島註冊的信托,該信托的顧問公司,與顧文舟‘文華資本’集團在新加坡的關聯企業有過業務往來。雖然關聯很弱,但指向顧氏兄弟可能的觸角。鄭國富可能無意中,或者被有意地,卷入了更複雜的網絡。”
“顧家……”老周心頭一凜。如果鄭國富的勾結對象與顧氏有關,那這個案子就不隻是家族內鬥了。“證據能否形成完整鏈條?證明鄭國富與羅文傑合謀,利用信托保護人身份,轉移家族資產,並可能涉及洗錢或欺詐?”
“資金流水、會議記錄、郵件往來(部分恢複)、以及我們安排的一次‘意外’拍到的鄭國富與羅文傑在港密會照片,可以形成初步證據鏈。但最有力的,是拿到他們內部的協議或錄音。”影子回複。
“安排一下,對鄭國富施加壓力,看能否迫使其談判,或者露出更多馬腳。同時,將鼎晟資本與顧氏網絡的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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