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證據提交與報警
第25章證據提交與報警(第2/5頁)
大。讓影子去。你去報警。”陳墨說。
“報警?”
“對。以寒曉東的身份,去朝陽分局,報案稱***涉嫌非法拘禁、故意傷害、商業賄賂。帶上部分證據複印件——實驗室數據裡,關於你的那部分。你要讓警方立案,但不要交核心證據。這樣既能給***施壓,又能測試警方反應。如果內鬼跳出來阻止,我們就能鎖定目標。”
“如果內鬼直接對我下手呢?”
“我們的人會在外麵。你進去後,手表報警器開啟,我們實時監控。如果有危險,我們會啟動應急方案,強行帶你出來。”陳墨說,“但大概率不會。在分局裡動手,風險太大,內鬼不敢。他們更可能在程序上拖延,或者找理由不受理。”
“明白了。什麼時候去?”
“現在。天亮前報案,值班民警處理,流程慢,能拖到老劉回來。你要表現得憤怒但理智,堅持要立案,但又不透露太多細節。重點是非法拘禁——徐曼曼被下藥控製,林薇被關精神病院,這些都是可查的。警方隻要去醫院核實,就能立案。”
“好。”
淩晨四點,寒曉東走進朝陽分局值班大廳。燈光很亮,值班民警是個三十多歲的男人,正在看手機。看見寒曉東,他放下手機。
“什麼事?”
“報案。非法拘禁,故意傷害,商業賄賂。”寒曉東遞上身份證。
民警看了看他,又看了看身份證。
“具體什麼情況?”
“我前女友徐曼曼,被***非法拘禁在醫院,註射藥物,導致昏迷。我有證據。”寒曉東遞上徐曼曼的病曆複印件和u盤,“還有,***涉嫌賄賂官員,這是部分轉賬記錄。”
民警接過,翻了翻,臉色變了。
“你等一下,我叫領導。”
幾分鐘後,一個四十多歲的警官出來,肩章是兩杠一星。他掃了眼材料,又看向寒曉東。
“你是寒曉東?做什麼工作的?”
“目前在一家谘詢公司做助理。這些證據是我無意中得到的,我前女友因為這事被傷害,我必須報警。”
警官盯著他看了幾秒。
“材料先放這兒,我們研究一下。你留個聯係方式,有進展通知你。”
“我現在就要立案。人證物證都有,為什麼不能立?”
“立案要走程序,需要核實。你說非法拘禁,但醫院那邊說病人是自願治療。你說賄賂,這些轉賬記錄,需要查證真實性。不是你說立就立的。”警官語氣強硬,“你先回去,等消息。”
“那我就在這裡等。等到你們立案為止。”寒曉東坐下。
警官皺眉,對值班民警使了個眼色,轉身進了裡屋。寒曉東的手表震動,影子發來消息。
“裡屋打電話了,打給一個標註‘王總’的號碼。內容:寒曉東來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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