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2章要官的藝術與潛規則
第452章要官的藝術與潛規則(第3/3頁)
在體製內,這就是最強有力的承諾!
在2003年,很多基層乾部和普通老百姓都有一個認知誤區:覺得縣裡的正科級乾部(各局一把手、鄉鎮書記鎮長),隻要縣委常委會投票通過了,縣委書記簽個字就能直接上任。
這在常規的人事調動裡,確實是這樣的。縣委擁有正科級及以下乾部的絕對任免權,隻需要事後向市委組織部備案即可。
但是!
這中間有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破格提拔”!
像張明遠這樣,入職不到三個月,副股級都還冇焐熱,就要連跨“正股”、“副科”兩道大坎,直接提拔為“正科級實權局長”。這嚴重違反了《黨政領導乾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關於任職年限和逐級提拔的硬性規定。
按照官場潛規則,這種極度違規的“破例”,縣委常委會是絕對不敢自己拍板的。
一旦常委會強行通過,隻要有任何一個常委(比如孫建國)一封舉報信捅到市委組織部,說周炳潤“帶病提拔、任人唯親、嚴重違規”。
市委組織部馬上就會下發紅頭文件,直接否決這項任命,甚至會派紀委下來倒查縣委書記!
這就是為什麼,周炳潤明明是縣委一把手,卻依然對提拔張明遠顧慮重重;這也是為什麼,陳立州隻要一句“上報市裡聽聽意見”,就能讓整個常委會的提議瞬間流產。
因為冇有市裡的點頭,縣裡根本背不起這個破格提拔的政治黑鍋!
而現在。
方正行這位市委秘書長,相當於直接代表市委高層,給了張明遠一張“破格通行證”!隻要市委組織部以“護航重大外資項目、特事特辦”的名義下發一份“指導意見”,那周炳潤在清水縣委常委會上,就等於是拿到了尚方寶劍!
誰再敢拿“資曆和規矩”說事,那就是在公然對抗市委領導定下的經濟大局!
“秘書長的教誨,我一定銘記在心。”
張明遠站起身,拿起桌上的茶壺,恭敬地給方正行續滿了茶水。
“我回去後,一定全力以赴配合周書記的工作,把陳氏的bot試點工程做紮實。絕不辜負市委領導和林老師的期望。”
方正行滿意地點了點頭,看著眼前這個進退有度、手段老辣的年輕人,眼神裡閃過一絲複雜。
這小子,如果這次真能借著新區的東風一飛衝天。
未來的北安省官場,怕是要出一條翻雲覆雨的過江龍了。
老林倒是收了個好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