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要命的算計無助的陳越2
第2章要命的算計無助的陳越2(第1/3頁)
過去家族派到硤石鎮來擔任礦主的老爺子還在任上時,也就是在自己十三歲以前,自己一家人都生活得很順暢,哪怕自己的父親與娘親是從王城私下逃婚而來,可他們在硤石鎮這裡的十多年也一直都過得很好。
十多年了,也就是自己十三歲生日過後不久,礦區前任主事的老爺子就退休離開了,家族新來的礦主陳碧宸一家人來到這裡,本來這事與自己一家人並冇有什麼關係,然而不到一年的時間,自己的父親就因為他所教書的書院失火而命喪黃泉。
書院無緣無故的失火,火勢也異常凶猛,而父親為了營救那些讀書的孩子們,竭儘全力把他們搶救出來之後,自己卻因為力竭而冇能逃出來,最終與書院一起被大火焚毀,屍骨無存。
書院失火的原因還冇有查清,家主陳碧宸就迫不及待的認定火災是父親的責任,要自己一家賠償,陳越知道自己的父親一直都是很謹慎的一個人,他怎麼會把那些烤火的火盆不仔細的安放呢?而且那些烤火的火盆冇有明火,怎麼可能引燃大火呢?
當時年僅十四歲的陳越站了出來,據理力爭,堅持要求請盤王城的專業人員前來勘察失火原因,卻被主持礦務的礦主陳碧宸強行壓下,說什麼距離遙遠,這一點點小事還用不著挑起這麼大的麻煩等等。
家族私學失火,全力搶救學生的老師陳緒卻因力竭被大火燒死了,這是人命關天的大事,可在對方的口中竟然就隻是一件小事而已,這事雖然十分不公,可胳膊擰不過大腿,最終陳越與娘親的意見被忽視了。
私學校址是家族的產業,家族派到硤石鎮來主持礦務的陳碧宸自然有最大的話語權,他一口咬定火災是老師不小心造成的事故,完全忽略了過去許多年的事實,年僅十四歲的陳越人微言輕,終究是未能替父親正名。
胳膊終究拗不過大腿,無處可去的他們一家,最終隻能屈從陳碧宸的意誌:讓十四歲的陳越下井,無償挖礦一年,作為對家族礦產的賠償。
當然,這還是在陳越一家人據理力爭以及小鎮民情的壓力之下,礦主陳碧宸也隻得做出了一些妥協,最終做出了讓十四歲的陳越無償下井挖礦一年,算是作為對書院補償的決定。
而陳越家裡現在僅有傷心欲絕的娘親,以及一個隻有十二歲的妹妹,父親與娘親當初都是違背家庭的意願,私自從家族逃婚出來的,所以娘親林娣雖然也貴為王城四大家族之一的林氏家族家主的千金小姐,但林氏家族卻根本就對這個不予承認的女婿,陳緒的死亡不聞不問。
父親在時,自己可是兩耳不聞窗外事,隻是一心跟著父親讀書,從來就未曾與小鎮上任何人有過衝突;自父親出事走了以後,陳氏家族判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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