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2章我是無辜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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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2章我是無辜的啊
“還在狡辯!”問話男警員再次拍了桌子:“你是有家的人。
老婆周某在家帶孩子,小孩子在市裡上學。
你這樣的身份,還跟人談什麼戀愛?
不是嫖娼,那你是搞重婚不成?!
那就要把刑警隊的人請來了。
重婚可是罪。
是刑事。
嫖娼我們治安行政處罰就夠了。”
這話裡頭都是套路。
要麼承認自己是嫖娼,要麼承認是搞戀愛也就是承認重婚。
陳老板是個商人,對重婚界定不是那麼清晰。
大致理解的,就是有個老婆,外麵又養個女人。
殊不知,要定重婚,是要足夠的同居時間,還要有充分的證據的。
“什麼,什麼重婚罪……
我不過是跟處朋友。
很多人都這樣了。
難不成都是重婚罪。
我是有老婆,但是我隻有一個結婚證,隻有一個老婆。
我跟小柳就是朋友,又冇有領證。
要這是重婚,那市裡那麼些老板,外頭不僅有小三,有的還有小四,小五……
那些人都是重婚罪了?”
陳老板爭辯起來。
警員拿起一本刑法,舉起來給對方看了一眼又放下。
“我想我有必要跟你普普法。
重婚罪,不一定就是跟兩個或更多的女人結婚。
有一種情況叫事實重婚。
我們縣裡,前不久剛抓了這麼一個罪犯,還是交警隊的,叫邱遠章。
他就是跟你差不多,家裡有老婆,外麵還養了一個,跟外麵那個也冇有領證。
法院最後就判了重婚罪成立。
這就叫事實重婚。
冇領結婚證,但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且周圍群眾也認可他們是夫妻。
這就基本可以判定你是重婚。”
這個警員在解釋法條的時候,是選擇性的。
比如那句“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就是選擇性的用了這一句,後麵還有法律解釋——且周圍群眾也認可他們是夫妻,比如公開以夫妻相稱、共同撫養子女、鄰居證言證明。
更多的解釋不講,就是故意模糊概念。
這是要嚇唬對方。
陳老板一聽,這可能要判刑,被嚇得不行。
而且看架勢,這些人把他從市裡帶到了縣裡,顯然是不合規的,弄不好啊,是有人故意要針對他。
這不是不可能。
柳恒瑩的老公馬春陽,大小是個鎮委書記。
馬春陽被戴綠帽子,要出口氣也是極有可能的。
況且一個鎮委書記,要調動縣城人脈資源,也是比較容易的。
有可能是馬春陽在針對他!
想到這,陳老板更是害怕。
他一個商人,雖然有幾個錢,但是弄不過人家乾部。
“我,我冇有啊……
我跟小柳認識是比較早。
之前她在我公司實習過一段時間。
後麵她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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