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於我,是‘伯父’,是‘叔父’
第37章於我,是‘伯父’,是‘叔父’(第2/3頁)
之子也。’
賈公彥疏雲:‘既為人後,則如子於父,而絕其本生。’”
“‘絕其本生’四個字,父親大人是否還識得,認得?!”
魏明德張口結舌。
“嗬嗬,不用想了,這不是我定的,這是聖人定的,是禮法定的!
而且剛才過繼,您也親手在祖宗牌位前燒了文書、磕了頭、認下的!”
“所以,你現在說,‘我是你生身之父’,此言大謬!”
“自過繼分宗之後,我於本生一族,禮當降服不杖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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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於我,是‘伯父’,是‘叔父’,唯獨不是‘父’!”
“您以叔父之身,卻欲以父子之情動我,這不是骨肉之愛,這是以情亂法!以私害公!以小宗亂大宗!”
一句【你於我,是‘伯父’,是‘叔父’,唯獨不是‘父’】
讓魏明德臉色慘白,後退一步,說不出話來。
魏逆生轉向那位族老,目光冷厲:“族老方才提‘幼子產業,親長代管’的祖訓。
敢問族老,這‘祖訓’載於何處?寫於何書?可有曆代宗子畫押?可有官府鈐印?”
族老一愣,支吾道:“這……這是口口相傳……”
“口口相傳?”魏逆生冷笑,“那我便與您論一論‘口口相傳’之外的律法。”
“《周刑統·戶婚律》‘卑幼私用財’條疏議曰:‘凡是同居之內,必有尊長。
尊長既在,子孫無所自專。若卑幼不由尊長,私輒用當家財物者,十匹笞十,十匹加一等。’”
“此條說的是‘同居’!說的是未分家之子孫!”
“而我長房,自我剛剛之繼之時,便已與本生父分宗彆籍!
所以我長房與諸位,早已不是‘同居’!”
“既不同居,何來‘尊長代管’?”
族老臉色漲紅,想反駁卻無從下口。
魏逆生繼續:“至於‘嗣父當年由祖父代管’之說,族老怕不是記錯了?
嗣父當年,祖父尚在,那是‘父子同居’,自然可由祖父代管。”
“而我如今,長房之內,唯我一人,我便是這長房的‘尊長’!
諸位於我,乃是‘彆居’之親族,何來‘代管’之權?”
“至於您方才說‘祖訓百年’,我今日也有一句聖人言回你!!”
“《孔子家語》曰:‘鄉願,德之賊也。’
何謂鄉願?便是那些假借祖宗之名,行一己之私,壞真正禮法之人!”
“族老今日所言,正是此輩!”
“你....你居然辱我....”族老臉色煞白,頹然坐下。
魏逆生深深緩了一口氣,最後才重新轉向魏和
“族長怕我告官壞了名聲,怕我影響科舉仕途,怕我受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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