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家孽種成首輔,全族跪求我認祖

第36章一個十歲的孩子,再烈,能烈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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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一個十歲的孩子,再烈,能烈到(第2/3頁)

不過去,便要獨掌偌大家業,這不是守業,這是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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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族長發力,幾位族老紛紛點頭,氣勢也重新慢慢被拉了起來。

與此同時,魏明德也緩過神來,看著魏逆生,跟著上前一步,語氣“語重心長”,卻暗藏鋒芒

“孽……逆生,我知道你心中怨我。但你也不可以帶著你祖父和大伯的神位做出這種事啊!”

說完,魏明德深歎了口氣,痛心疾首:“《顏氏家訓》有言:‘父子之嚴,不可以狎。骨肉之愛,不可以簡。’”

“我今天在裡,不是以‘父’的身份來奪你的產,而是以‘叔’的身份來幫你守業。”

“你年紀小,不懂人情險惡。外頭有多少人盯著長房的田地?你一人出去,三日之內便能被人騙得傾家蕩產!”

“你方才說‘大宗不可欺’,好,我們認你是大宗宗子。”他盯著魏逆生,目光複雜

“但大宗宗子,便可以不認生父?便可以對族中長輩橫眉冷對?”

“你嗣父,我兄長,若在天有靈,見你這般目無尊長,怕是死不瞑目!”

說到最後,魏明德更是聲音哽咽,捂心哭泣,一副魏逆生要大逆不道的樣子。

幾位族老紛紛點頭,有人小聲說:“明德說得在理……”

“冇錯!!”見局麵被慢慢打開,這時一位族老也是撚須而出,接話道

“黃口小兒,你可知這‘代管’二字,並非我魏家一族中首創?”

“《周刑統》雖有你所謂‘歸宗子’之條,但也有‘諸戶絕財產,儘給在室諸女’之例外。

更有律疏雲:‘若亡人遺囑,證驗分明,依律處分。’”

“你嗣父臨終前,可曾立下遺囑?可曾托孤?”

他頓了頓,掃視眾人:“再說,我宗族百年,向來有‘幼子產業,親長代管,至十六歲成丁,方可交割’的規矩。”

“此乃祖訓,代代相傳。族長之前所說,冇有錯!!”

“你嗣父當年,也是由你祖父代管至成丁的!

你今日要破這規矩,便是要破我魏家宗族百年之製!”

說完,他退回,眾人紛紛點頭。

魏和則是再補一刀,祭出“大義”:“而且你不是說要告官嗎?好,你去告!”

“你可知官府最厭何事?最厭‘家醜外揚’、最厭‘骨肉相訟’!”

“《周刑統·鬥訟律》明載:‘諸告祖父母、父母者,絞。’”

“你雖過繼,生身父母便不是父母了?”

“你今日踏出這祠堂去告官,京都百姓便會知道,我魏家出了一位‘告父’的逆子!”

“到時候,你即便贏了官司,贏了產業,你贏了名聲嗎?

贏了科舉仕途嗎?贏了列祖列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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