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古民起草的“對賭協議”
第254章古民起草的“對賭協議”(第3/4頁)
險金’,就得好好乾,快點拿到工程款?”
“對,就是這個意思。”古民點頭,“而且,這還不夠。協議第三部分,要明確舊債清償。把張廣富承認的舊債數額、債權人(包括爸和幾位主要的工友)列明。約定,在本項目第一次收到甲方大額進度款時,比如收到第一筆或第二筆進度款後,他就必須用這筆工程款,優先清償舊債的至少百分之五十。剩餘部分,在項目結束時結清。把舊債償還和項目進款直接掛鉤,避免他事後又以各種理由拖延。”
“第四部分,違約責任。如果張廣富未能按照協議約定,定期從‘預付基金’中支付工資,那麼,工人們有權立即停工,且已完工程量的結算,按照更高的單價計算。如果因為他方原因導致項目爛尾或無法收回工程款,他個人對工人的工資和舊債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當然,相應的,如果因為工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或質量不達標,也要承擔相應的扣款責任。權責要對等。”
老古邊聽邊琢磨,緩緩道:“你這法子……是把咱們工人的風險,轉了一部分給他。他得先保證咱們的工錢,才能去想他自己的利潤。舊債的償還,也跟工程款綁死了。他要是同意這麼簽,那說明他是真想踏踏實實乾這個活,也有信心能乾好。他要是不同意,或者在裡麵打折扣、耍花樣,那說明他還是冇誠意,或者心裡冇底。”
“冇錯。”古民說,“這份協議,本身就是一個篩選和約束機製。它能篩選出真正有誠意、也有一定履約能力的合作方,同時約束雙方在既定的規則下行事。對張廣富來說,他想要用這個項目翻身,就必須接受更嚴格的資金監管和風險捆綁。對工人來說,獲得了更穩定的工資支付預期和舊債清償的明確保障。當然,談判會有博弈。比如,工資預付的比例、‘預付基金’占利潤的比例、舊債償還的節點和比例,都可以談。但核心原則不能變:工資支付不能完全依賴甲方回款,必須有更優先的保障;舊債清償必須與項目進款明確掛鉤。”
李素芬還是有些擔憂:“道理是這麼個道理,可張廣富能答應嗎?這等於把他脖子套上了。他以前自在慣了,肯受這個約束?”
“媽,這不是套脖子,這是上保險。”古民平靜地說,“對他,對我們,都是保險。他如果想用過去那種空手套白狼、風險全轉嫁的方式,在這個信用破產、人手難找的局麵下,是行不通的。他必須拿出新的合作誠意。這份協議,就是他最好的誠意證明。如果他連這個都不敢簽,或者千方百計想繞開,那這個項目,不接也罷。我們不能用一群人的生計,去賭一個有過嚴重失信記錄的人的‘這次會不一樣’。”
老古沉默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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