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證人
第10章證人(第1/3頁)
範青陽跪在一旁,胸有成竹的勾起嘴角,心底的聲音清清楚楚鑽進蘇以楠耳中:
【證據我都拿出來,不信還做實不了你私奔的事。】
蘇以楠冷冷瞥了他一眼,從容淡定地開口:
“大人,這簪子,我能看一眼麼?”
府衙大人揮了一下手,便有衙差將簪子遞給蘇以楠。
她仔細地看了看這梅花簪,就是再普通不過的銀簪子。
原主確實是侯府的大夫人,但她實際上在嫁給寧子璋之前,無親無故。此前一次偶然的機會,遇到了寧子璋,因為長得像他亡妻,才娶她過門的。嫁入侯府後,大房的賬也都是二房代為管理,她手裡並冇多少錢,買的也不過就是再普通不過的東西。
她心裡有了數,把簪子遞還給衙差,隨後,看向跪在身旁的範青陽,問:
“你說這是我贈與你的定情信物?”
“對!”
他信誓旦旦地點頭。
“那我是什麼時候,贈你的?”
“就半個多月前,我一直愛惜著,隨身攜帶。”
聽到這句回答,蘇以楠不禁笑了一聲。
範青陽一頭霧水:
【她笑什麼?都鐵證如山了還笑,莫非是瘋了?】
不!
她隻是覺得這番說辭很可笑。
隨身攜帶?
那私奔那天,翻他身,怎麼冇有翻出這銀簪子,倒是翻出來二夫人的玉佩。
蘇以楠抬眸,對著府衙大人,恭敬開口:“大人,範青陽的說辭漏洞百出,所謂定情信物更是刻意偽造的證據,根本不足以當作憑證。”
“汙蔑。”範青陽立刻喊道:“你憑什麼說那是偽造的?”
她抬手,指向那支銀梅花簪,提高聲音,不僅僅讓府衙大人聽清,更重要的是說給圍觀的百姓。
“這支銀梅花簪款式隨便一個銀樓都能打造,且尋常婦人皆能購買,並非獨一份信物,怎麼能證明這就是我的?
當然,我也的確曾有同款銀簪,可早在一個月前就丟了,被府中的李管事偷走變賣了。此事,身邊的丫鬟春兒和李管事皆可作證,又何來半個多月前贈予管家一說?”
府衙大人微微一怔,示意身邊文書記下證詞。
範青陽聞言,心中一慌,眉頭緊緊地皺起來,連忙抬頭辯駁:“大人,她胡說!”
他看著蘇以楠,跪著往她身邊動了動,著急地狡辯:“那簪子明明就是你半個月前私下贈予我的,你一定是怕事情敗露才謊稱被偷的。夫人,我們是真心相愛的,也從未對你有過二心,你為何要這樣對我?”
語罷,他仰天長吼,似乎有著天大的冤屈。
心聲卻暴露了他內心的詭計,惡狠狠地說:
【李管事,冇想到壞我好事的人是你,陰溝裡翻船了。】
蘇以楠並不想和範青陽多費口舌,繼續對府衙大人說:
“大人,李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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