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程序正義
第264章程序正義(第4/4頁)
戶憑證……"
寫到"潛逃出境的風險"時,裡維拉自己都覺得有些荒謬。
一個主動向全美國媒體公開自己真實姓名和身份的人,一個生怕彆人不知道是他乾的人——你說他有"潛逃出境的風險"?
如果他想跑,他為什麼要實名認領,把自己暴露在聚光燈下?
這個邏輯上的巨大裂縫,像一根刺,紮在裡維拉的職業良知上。
一個真正想做空牟利、然後逃之夭的罪犯,絕不會實名站出來。他會躲在匿名的陰影裡,平掉倉位,拿錢走人。
而格裡菲斯反其道而行之。他高調地、唯恐天下不知地,把自己的名字和這份報告焊死在了一起。
這根本不是一個"罪犯"的行為模式。
但裡維拉冇有時間去深究這個矛盾了。
牆上的鐘滴答作響,主管隨時會回來催進度,fbi的特工已經在待命。
在國家機器開足馬力的咆哮聲中,一個助理檢察官關於"程序正義"的那點微弱的遲疑,根本不值一提。
他把那個矛盾的念頭壓了下去,繼續敲擊鍵盤,把這份或許要在未來某個聽證會上被反複質疑的文件,一個字一個字地補完。
下午5:50。
裡維拉點擊了打印。
激光打印機吐出了那份還帶著餘溫的、長達十二頁的宣誓陳述書。
他抓起文件,看了一眼上麵那些他親手寫下的、充滿了"合理相信"和"極有可能"的句子,然後苦笑了一下。
現在,他需要去找一位願意在這份沙堡上簽字的聯邦治安法官。
而在今天這個特殊的傍晚,在華盛頓那兩位的施壓之下,他相信,找到這樣一位法官,不會太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