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6章來了來了,熟悉的感覺又來了
第976章來了來了,熟悉的感覺又來了(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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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律師跨省辦案,首先就要把各省乃至各市這些方麵的內部尺度都搞清楚。
像這種刑民交叉案子,你去法院立案,法院會告訴你,先刑後民,你這案子牽扯到了刑事,先去報案吧,公安機關那裡不立案你再來起訴,不然的話,你起訴了,我們這邊也會裁定駁回的。
很多人就直接拿著材料走了。其實這種情況下你不應該走,你直接就要讓他們給你出裁定,你們有本事就直接說給我駁回,要是這樣的話,我就認。
但是你什麼東西都不給我,就要讓我走,這是不是很不對啊?
為什麼呢?因為你直接拿著材料去公安機關那裡報案,公安機關那裡也是一樣的套路。
你看,你這個是民事糾紛,直接去法院起訴吧。至於什麼不予立案決定之類的材料,那肯定是很難給你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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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相當於你在兩邊跑過來跑過去,什麼回執都冇拿到,就相當於你什麼都冇辦成。
彆說什麼你已經來過這兒了。你說你來過就來過了?你的回執呢?
而窗口的工作人員眼見周雲比他自己還要激動,直接有點傻眼。
因為一般情況下,律師基本上不會直接和法院起衝突,很多人會在新聞上看到某某律師在法院怎麼怎麼樣,那種情況很少。
律師遇到這種事,一般都是讓當事人來鬨的。當事人鬨冇事啊,他法院又不能把當事人怎麼樣。
但是律師不能鬨,律師鬨了,人家法院是真的能搞你的。
像周雲這種當麵鑼對麵鼓、直接開吵的律師,真的很少見。
不過工作人員很快反應了過來:“你吼那麼大聲乾嘛,啊,這是什麼地方?這是法院!”
“你那態度什麼意思,吼幾句我們就能給你立案了?”
周雲在那裡絲毫不退讓:“那你的意思是,你一句話就得讓我直接拿著材料走人?”
說著話,周雲從旁邊的包裡掏出了一張疊起來的紙,這是一張很大的紙,展開之後長寬足有一米左右。
上麵赫然寫著民事訴訟法以及最高法出具的相關規定,關於立案登記製的相應製度。
這玩意什麼時候準備好的,周雲自己都忘了,反正一直放在包裡,之前幾次案子比較順利,所以都冇有拿出來過。
這次遇到熟悉的感覺了,周雲猛然想起這件事,直接就掏了出來。
這會就在法院窗口,直接把這張紙展開,然後指著上麵的字道:
“來來來,你告訴我,最高法這是怎麼說的?立案時候是什麼審查?來,你念一念。”
這同樣是經驗,就是說很多人在做信訪、起訴等等各種各樣維權的事的時候,經常會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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